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反對派無視法治,將「6.12」事件中使用暴力的激進分子,和當日的和平示威者綑綁起來,稱這些示威者「都沒有暴動」,要求律政司撤銷「所有人」的控罪。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強調,律政司一定會按照法律,視乎相關證據及跟隨《檢控守則》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除非有充分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reasonable prospect of conviction),我們不會作出檢控決定。」
就修例工作不足致歉
鄭若驊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承認特區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不足,引起社會的矛盾和紛爭,「作為政府團隊一分子,我在此向大家真誠致歉。政府會繼續以謙卑的態度,聆聽大家的意見,亦會以謙卑的態度,繼續接受批評。我們希望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夠盡量回應社會的要求。」
被問及律政司會否加快處理「6.12事件」的檢控程序時,她強調,無論有否被任何人定義為一場暴動,都不會影響律政司的檢控工作。
她說:「律政司進行檢控時,一定會按照法律,看相關證據,以及跟隨《檢控守則》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第二,我們作出檢控決定時,會按照《檢控守則》的指引,獨立、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來處理),單看證據。除非有充分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reasonable prospect of conviction),我們不會作出檢控決定......當我們收到文件時,一定會盡快處理。我亦相信,整個政府團隊都會盡快按照現行的機制,盡快處理最近的事情。」
現行機制可處理投訴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日發出聲明,要求「完全撤回」《逃犯條例》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鄭若驊強調,特區政府已經停止修例工作,「我們亦無既定的時間表,政府亦不會貿然重新做相關事情,所以我希望大家就實際的情況有所理解。」
她續說,有關成立獨立委員會的要求,「我希望大家想一想,我們其實現時在法律或機制上,已經有一個獨立機構處理相關的投訴,又或者處理相關有可能涉嫌犯罪的事情,所以我覺得大家應該先用現行的機制來處理事情。」
就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提出通過「域外法權」去解決台灣殺人案的問題,鄭若驊強調,擴大香港的域外法權並不能處理台灣這宗案件,「我們在政府現行的法律機制上,如果不能夠將地域的限制移除,其實在現行的法制上我們處理不到台灣這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