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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人港稅」出爐 年薪50萬起受惠

2019-06-23
■科研人員明確為個稅補貼對象。圖為香港大學教授蘇國輝(左二)等在廣東實驗室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科研人員明確為個稅補貼對象。圖為香港大學教授蘇國輝(左二)等在廣東實驗室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港人港稅」政策昨日正式擴至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廣東省財政廳22日發佈《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包括港澳籍在內的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具體到不同的收入,在基礎計算方法和15%稅率計算方法下,年薪5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方可以享受政策帶來的減稅優惠,年薪50萬元以下基本無需套用優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給予珠三角各市充分的自主權,高端和緊缺人才認定辦法由各市具體出台。政策明確,最晚7月底,各市人才認定辦法須報省級部門備案,之後再統一實施。

先繳後補年補一次

今年3月1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制定出台《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並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明確,人才認定和補貼辦法由地方制定。

時隔3個月,廣東地方細則正式公佈。通知明確,包括港澳籍在內的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九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在內地已繳稅額減去其應納稅所得額的15%進行計算,補貼部分免徵所得稅。個稅每年補貼一次,即全年個稅優惠以先繳後補的形式進行操作。

港優才首納入範圍

至於哪些「境外」人士可以享受個稅優惠,通知明確,包括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台灣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香港優才計劃人士、取得外國居留權的留學人員被納入其中,在此前業界預期中,並無此類人員,係政策創新。

對於「人才」認定,此次通知給出了框架性條件(見配表),通知並指出,充分考慮珠三角九市的實際需要,由各市根據當地實施制定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操作辦法,賦予各市充分的自主權。這也意味着,在上述框架內,各市將自行制定本市高端和緊缺人才的認定。

至於補貼申請主體,通知指出,申請可以由申報人本人或用人單位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鼓勵用人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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