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來自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及法律界82名特首選委此前發表聯合聲明,在未有實質證據證明下,指控警務人員在醫院「妨礙救援」、「滋擾醫護人員」及「非法蒐證」。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前日發表聲明,對有關人等全無事實根據及不負責任的言論提出嚴正聲明和抗議,要他們提交任何構成這些指控的證據,「若然只是子虛烏有,捏造一些事實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我們請發出聲明人士還公眾一個交代,並向香港三萬名警察致歉。」
林志偉在該份題為《Behave Yourself》的聲明中指出,長期以來,警隊與醫管局轄下之醫護單位保持良好合作關係,各司其職,竭力為香港市民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然而,近日的政治事件造成社會撕裂,警隊成為其中一個被攻擊的政府部門。據悉,有個別醫護人員因此公然出言侮辱及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採取不合作態度。於6月23日更發表完全與事實不符的聲明,情況令人擔憂。
他逐點反駁有關人等在聲明中的指控:
有關人等指稱,警方在醫院內向醫護人員索取病人資料,有違私隱條例中訂定的保障資料原則。林志偉批評,這指控顯示了表達者對法例的無知。
他解釋,使用資料原則中, 防止及偵察罪案的目的是獲條例豁免規限。再者,根據香港法例,當發現罪犯,警察就須使用一切必須的辦法,以執行逮捕。「索取病人資料,正是辦法之一。」 因此,在保障個人私隱與追緝刑事犯罪者之間應有輕重先後之分。
禁警索資料港將淪「罪犯天堂」
林志偉質問:「根據他們的看法,若所有罪犯以保護私隱為由不向警方提供資料,香港豈不成為罪犯天堂? 但即使如此,我們都是十分重視市民私隱保障的,我們只會在根據法律及合乎程序下索取資料。」
有關人等指稱,警員在醫管局轄下醫院內搜證,並在求醫期間遭警方拘捕,令市民「不敢往醫院求醫」,對「公眾健康構成危險」。林志偉認為,這是本末倒置、黑白不分的指控。「因為常人很難理解為何罪犯因害怕被捕而不敢去醫院求醫,責任竟是在於警方的努力執法。」
他質問:「罪犯不敢求醫,又竟會對公眾健康構成危險?難道在他們眼中的公眾都是罪犯,或是所有罪犯都患有高度傳染病?他們指責警方在醫院拘捕罪犯,這是不負責任地罔顧公眾安全。」
促捏造事實者向三萬警致歉
有關人等又「促請」警務人員不應「滋擾醫護人員」或「妨礙救護工作」,並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顧及傷病者安全」,林志偉認為,這是很嚴重的指控。「究竟警務人員是如何滋擾、妨礙、罔顧安全,請提交任何構成上述指控的證據,讓我們嚴肅處理。但若然只是子虛烏有,捏造一些事實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我們請發出聲明人士還公眾一個交代,並向香港三萬名警察致歉。」
他強調,警方與醫護人員多年來合作無間,都是基於服務市民的大前提。在醫院設立警崗,除作為醫護人員與警方溝通的橋樑外,更重要的是防止和偵查罪案,當中最常見的案件包括襲擊、企圖自殺、強姦、非法入境者等等,有效處理案件可減少受害人受傷程度。「須知我們正在根據香港法例執行職務,正如他們根據守則去診治病人一樣,不會因為病人身份而不救或遲救,但為何他們要求警察不對醫院病人執法?這不是政治立場還會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