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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70周年 特赦9類罪犯

2019-06-30
■習近平昨日簽署發佈特赦令,對九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圖為2017年由四川監獄舉辦的幫教活動。 資料圖片■習近平昨日簽署發佈特赦令,對九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圖為2017年由四川監獄舉辦的幫教活動。 資料圖片

新增5類對象 貪污受賄涉黑涉毒等罪犯除外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日簽署發佈特赦令,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當日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對九類服刑罪犯(見表)實行特赦,但並不包括涉及貪污受賄、謀殺、涉黑及販毒等罪犯。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九次特赦。

據官方公佈,這次特赦的對象是依據2019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正在服刑的九類罪犯,其中四類對象與2015年相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特赦是國際通行的在遇有重要歷史節點時國家對特定罪犯赦免餘刑的人道主義制度。我國自唐代起就形成了「盛世赦罪」的歷史傳統。憲法中對特赦制度作了明確規定。

冀建社會良好氛圍

據介紹,新增加的五類特赦對象中,「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作過較大貢獻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和「曾係現役軍人並獲得個人一等功以上獎勵的」兩類對象是為國家強大和綜合國力提升,或者鞏固國防、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過貢獻。

對「因防衛過當或者避險過當,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實行特赦,有利於鼓勵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作鬥爭,積極參與搶險、救災等工作,在全社會營造見義勇為的良好氛圍。

有利釋囚回報社會

對「喪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體嚴重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確需本人撫養的女性,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的罪犯實行特赦,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女性的特殊關懷,有利於紓解這類家庭中未成年子女或者身體有嚴重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撫養方面面臨的特殊困難,易為社會所理解和支持,也有利於她們感恩黨和政府,妥善照顧家庭,積極回報社會。

對「被裁定假釋已執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釋考驗期的,或者被判處管制」的罪犯實行特赦,考慮到這一類對象社會危險性小,特赦有利於他們真正融入社會、回報社會。

經法院裁定後釋放

負責人並指出,這九類特赦對象,既包括中國籍罪犯,也包括外國籍罪犯;既包括在監獄、看守所服刑的罪犯,也包括正在進行社區矯正的罪犯。根據法律規定,符合特赦條件的服刑罪犯,經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後,予以釋放。

據介紹,新中國成立後至1975年,對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部分普通刑事罪犯進行過七次特赦,對於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推動國家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根據現行憲法,2015年,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我國又特赦了31,527名罪犯,取得了良好效果,是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的一次創新實踐,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

九類可獲特赦罪犯

一、參加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國人民解放戰爭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者

三、年滿75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四、犯罪的時候不滿18歲,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者

五類新增特赦對象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作過較大貢獻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者

六、曾係現役軍人並獲得個人一等功以上獎勵者

七、因防衛過當或者避險過當,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者

八、喪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體嚴重殘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確需本人撫養的女性,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1年以下者

九、被裁定假釋已執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釋考驗期的,或者被判處管制者

但上述對象如具以下情形則不得特赦

一、第二、三、四、七、八、九類對象中係貪污受賄犯罪,軍人違反職責犯罪,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販賣毒品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罪犯,其他有組織犯罪的主犯,累犯者

二、第二、三、四、九類對象中剩餘刑期在十年以上的和仍處於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者

三、曾經被特赦又因犯罪被判處刑罰者

四、不認罪悔改者

五、經評估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者

■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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