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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佔旺畫家」曾被定罪逾20項

2019-07-04

這次被捕疑犯潘運瑭、綽號「六角匙」,2014年非法「佔領」行動期間,他經常出沒在旺角「佔領區」,並在街頭畫畫,被人冠以「佔旺畫家」稱號。他案底纍纍,至今已有超過20項定罪,其中近10宗與暴力有關,亦涉及多宗風化案被捕或判刑,經常出入監倉。

潘運瑭生長於破碎家庭,自幼父母離異,中三輟學後靠申領綜援維生,20歲後開始干犯各種刑事罪行,2015年6月曾在旺角花園街公共圖書館藉口教畫畫,非禮一名14歲少女,被判入獄3個月。他出獄後仍未有收斂,同年10月,再向一名患中度智障女子強吻及非禮,再度入獄。

案情指,當年約40歲的中度智障女子,與潘運瑭於「佔領」期間相識。被告求情指,中三輟學後開始靠綜援及賣畫維生,對事件已感到後悔。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侵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事主,行為可恥,加上被告過往有同類案底,曾被判監禁,故判其入獄10個月。■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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