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針對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稱個別人等當日確已干犯了不同的刑事罪行,但隨即將矛頭指向警方,重申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範圍要包括「7月1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外發生的事宜,包括是在什麼情況下綜合大樓沒有得到保衛」。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質疑,大律師公會早前指控警方在6月12日用「過分武力」驅散企圖衝入立法會大樓的示威者,現在又要調查警方何以7月1日「綜合大樓沒有得到保衛」,是以政治凌駕法治,企圖包庇衝擊立法會的暴徒,將責任推到警方身上。
在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並大肆破壞後,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此前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譴責,衝擊立法會等同衝擊法治,而示威者可能違反多項刑事罪行,包括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強行進入處所等,又稱政府不應讓步予衝擊行為,但同時「應該回應市民部分訴求」。
大律師公會在昨日發表的聲明中淡化是次暴力衝擊事件,不再提「譴責暴力」等字眼,只稱「大律師公會無需提醒公眾守法及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就當天在立法會內外發生的事宜,個別人士已干犯了不同的刑事罪行。守法當然是法治一重要元素」。
昔鬧「過分武力」 今質疑「空城計」
聲明隨即企圖轉移視線,稱「除了守法以外,法治當然亦包含其他同樣重要的元素,包括對人權及公民權利的尊重 、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特區領導人現在必須與社會各方,包括『示威人士』,進行開放的溝通......政府若然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迫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
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此前聲稱警方當時未即時驅散暴力示威者是在擺「空城計」,試圖為暴徒開脫,將矛頭指向警隊,大律師公會在昨日的聲明中亦稱政府應設立獨立委員會調查「6.12事件」, 而「該獨立委員會亦應該調查7月1日立法會綜合大樓內外發生的事宜,包括是在什麼情況下綜合大樓沒有得到保衛。」
陳曼琪批包庇暴力
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指出,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早前強調,在法治受到不公平的批評和受損時,法律界人士有責任挺身而出,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以至此前包圍警察總部等維護法治的機構,大律師公會本應責無旁貸地挺身而出,惟該會在昨日聲明中對此隻字不提。
她支持加強溝通,以緩和目前的局面,以及盡快解決社會矛盾。不過,雖然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但法治絕不能妥協,身為法律界中人,就應當強調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表達意見,而在行使本身的權利時,也不能剝削他人的權利,而非將政治和法治混為一談。
張國鈞責無理取鬧
執業律師、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批評,在「6.12事件」中,一批示威者暴力襲警更企圖衝擊立法會,最後被警方驅散,大律師公會在當日聲明中就指控警方「濫權」;7月1日暴徒破壞立法會大樓,大律師公會卻質疑警方「未盡全力」去保護立法會大樓,「公會又要警方保衛立法會大樓免受衝擊,又要警方不能使用武力,實於理不合、強人所難。」
傅健慈斥無視實況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批評,公會的聲明無視當日駐守大樓的警員受到毒物苯二胺粉末的攻擊,遇火更可能發生爆炸,倘警察強行還擊,更可能出現人踩人的場面,故警方撤退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可保護雙方的生命,並避免發生流血衝突。
他批評,大律師公會前後兩次聲明,令人感覺警方驅散暴力示威者不對,不驅散又不對,即無論如何都是警方不對,令人感到擔憂及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