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樓市調控再加碼。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對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申請備案登記提出要求: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只能用於置換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境外債務。中央部委發佈防範房地產外債風險的通知,顯示在今年發行激增後,政府正通過進一步收緊此類企業融資渠道降低潛在風險。
新債只能置換到期外債
據發改委網站發佈的通知,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只能用於置換未來一年內到期的中長期境外債務,企業應在外債備案登記申請材料中列明擬置換境外債務的詳細信息,包括債務規模、期限情況、經發改委備案登記情況等,並提交《企業發行外債真實性承諾函》。最近有市場消息稱,發改委已收緊針對房地產公司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離岸債券發行審批。
發改委表示,此舉旨在完善房地產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管理,強化市場約束機制,防範房企發行外債可能存在的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並要求房企發行外債要加強信息披露,在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需明確資金用途等情況。
融資渠道接連遭遇收緊
內房企今年以來在境內外創紀錄舉債後,企業的各個融資渠道接連遭遇收緊,部分開發商公司債和ABS融資遭遇暫停、交易商協會窗口指導暫緩部分房企通過銀行間發債融資的計劃。多家信託和銀行近期亦收到「窗口指導」,控制房地產融資規模。
聯訊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奇霖稱,上半年部分開發商在一二線城市拿地比較激進,但是結構化去槓桿的任務仍在,所以監管近期對整個房企融資的態度是收緊的,料對在建工程比較大以及短期債務佔比偏高的房企帶來一些壓力。
發改委要求房企應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穩妥選擇融資工具,合理持有外匯頭寸,有效防控外債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