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昨日印發《關於印發<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4.0版)>的通知》,從簡政放權、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總部經濟發展、離岸金融服務四個方面,為上海自貿試驗區創新試點增加新動能。
降低跨境業務門檻
細則指出,持續優化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服務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發展,降低區內企業適用《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開展跨境資金池業務的國際收支規模門檻,對區內企業,將「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1億美元」門檻降低為「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5,000萬美元」,繼續鼓勵總部企業做大做實。
區內銀行可向境外機構發放辦理貿易融資貸款,並提供外匯NRA賬戶服務,支持銀行向境外機構提供外匯NRA賬戶資金質押外匯貸款服務。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另外,不斷提升貿易投融資便利化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資本流動管理。在區內試點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支持非投資性外資企業真實、合規的境內股權投資;支持選擇「投注差」借用外債的企業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並允許合理的融資提款幣種、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
在簡政放權方面,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降低市場的「腳底成本」。區內主體可在線上申請行政許可業務,如進出口單位名錄登記、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登記等;將外債註銷登記功能下放至銀行直接辦理,取消辦理時間限定。
外管局上海市分局強調,未來將繼續推進落實外匯管理改革各項政策,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和自貿新片區建設,實現更高水平開放和更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