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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年涉元朗藏械 官:目的呼之欲出

2019-07-31
■手持疑似「美國隊長」膠盾牌的示威者。資料圖片■手持疑似「美國隊長」膠盾牌的示威者。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上周六元朗非法集結和暴力衝擊騷亂中,迄今至少有13人被捕。其中5名男子昨被起訴,被押解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5名被告分兩案提訊,暫毋須答辯。其中4名青年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披露在他們身上分別搜出口罩、盾牌、伸縮警棍、氣槍和萬用刀等。裁判官指各人藏有武器到現場參與集會之目的呼之欲出,可推論他們若被阻止集會,會使用武器施襲,拒絕各人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3日再訊,4名被告繼續還柙。

涉管有攻擊性武器案的4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翁偉成(25歲),報稱在汽車公司任職銷售顧問,正就讀夜校課程;次被告朱梓雲(23歲),為科大畢業生,在科學園任職文員;第三被告朱俊愷(18歲)、報稱任職廚師,案發當日休假;以及第四被告廖栩鋒(19歲),報稱學生,剛考畢中學文憑試(DSE)。

控罪指他們於7月27日在元朗朗樂路管有攻擊性武器,4人則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控方指出,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下,元朗當日仍有人非法集結,直至晚上10時40分,警員見4人在朗樂路圍在一起傾談和閒逛,他們有戴眼罩、頭盔及保護裝備,因認為有可疑遂上前截查。

警員發現翁偉成管有一個如「美國隊長」般的膠盾牌,以及一支50厘米長的伸縮警棍。在朱梓雲身上則搜出彈叉、一袋鐵珠及一把摺合式萬用刀,而朱俊愷被搜出攜有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一個已上膛彈匣、兩個未上膛彈匣、一包BB彈,在廖栩鋒身上則搜出一把較細的摺合式萬用刀。

控方同意各人被截查時雖無發生衝突,但附近正發生遊行衝突,且該處之前曾有遊行進行。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檢驗涉案武器,其間反對4名被告擔保。

辯方為4人申請保釋,他們均同意守宵禁令,又指朱俊愷當日原打算打War Game,但途中得悉元朗或有人受傷後,故到場打算運用自己的急救知識幫助他人,並非打算襲擊他人。

官拒各人擔保申請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認為案情嚴重,4人有聯繫和溝通,且均持有武器,強調各人到現場的目的呼之欲出,可推論各人若被阻止集會,則會使用身上的武器襲擊,拒絕各人擔保申請。第三被告將於8天後再上庭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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