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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仿納粹辱國旗 冒犯國家涉違法

2019-09-01
■暴徒手持自製槍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暴徒手持自製槍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激進示威者再次觸碰《國旗及國徽條例》的底線。昨日大批非法集結者於港島一帶進行非法遊行,途經中環德輔道中時,有非法集結者手持一幅以黃星排列成納粹標誌、戲仿五星紅旗的大型橫額鋪在馬路中心。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舉不但公然嚴重冒犯國家尊嚴,更有機會干犯《國旗及國徽條例》。

一眾非法集結者手持一幅紅底黃星、戲仿五星紅旗的大橫額於中環德輔道中進行非法遊行。橫幅以紅色作底色,上有一顆大黃星,四邊各有4顆小黃星,排列成納粹標誌,橫額的右下角寫有「赤納粹」及「#CHINAZI」的字詞。其後,橫額被放置在馬路中心,供非法集結者觀看。

執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四條,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或國徽,以黃星排列成納粹標誌、戲仿五星紅旗的大型橫額屬不合規格的國旗或國徽,惟撰寫條文時並未列有罰則,即是該非法集結者雖然已違法,但未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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