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前日同意以1.7億美元(約13億港元),就旗下視頻網站YouTube違法追蹤與鎖定兒童一案與美國執法部門和解。
美國官員表示,Google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及紐約州檢察長達成的和解金額,是聯邦《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1998年生效之後,歷來最大筆和解金額。
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規定,針對兒童的網站和線上服務為廣告等用途收集13歲以下兒童個人資料前,須先取得家長同意,但YouTube此前並無此措施。不過關注有關議題的團體認為罰款金額對Google而言太輕,「只是打個小耳光罷了」。■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