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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Work五宗罪

2019-09-18

一、企業管治差

在最初的上市計劃中,WeWork計劃發行三類投票權不同的股票。A類股票每股代表1票投票權,但創辦人諾伊曼持有的B類和C類股票每股卻擁有20票投票權(上周五宣佈降為10票)。公司亦計劃在諾伊曼死後由他的妻子決定行政總裁繼任人(上周五取消)。

二、關連交易爭議

諾伊曼與WeWork的多宗關連交易也被指不合理,例如招股書顯示WeWork以低於1厘息貸款給諾伊曼購置物業,再倒過來放租給WeWork;今年7月WeWork重組,公司竟以590萬美元(約4,616萬港元)向諾伊曼名下公司買入「We」商標(這筆款項後來歸還)。

三、大幅減持套現

作為WeWork第一大股東的諾伊曼,過去幾年透過出售持股和抵押股份貸款,套現逾7億美元(約54.8億港元),令投資者質疑他對公司前景沒有信心(上周五宣佈為諾伊曼持股增設一年禁售期)。

四、估值離譜

WeWork在年初最後一輪融資後的估值飆至470億美元,但公司至今仍未錄得盈利,上半年收入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虧蝕卻達13億美元(約102億港元)。相反已上市的競爭對手IWG,雖然上半年錄得5,060萬英鎊(約4.9億港元)經營利潤,市值卻只有35億美元(約274億港元)左右。

五、商業模式難持續

WeWork雖然號稱是「共享辦公室」,但實際所做的事卻是向大業主承租大型寫字樓,再分拆出租予中小企,為了擴張公司不斷增加辦公室空間,由2017年的1,000萬平方呎變成去年底的4,500萬平方呎,與已經創立30年的IWG相若,但WeWork的會員數目只有IWG的1/5。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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