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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防醫鬧 明年6月起實施

2019-12-29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昨日,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被多方認為是中國通過立法防止近日引起輿論關注的醫鬧案件。該法規定,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該法將於明年6月1日起實施。

內地近期發生一宗惡性傷醫案件--北京民航總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楊文,遭到一名患者家屬的惡性傷害,經搶救後不治身亡。案件引發廣泛關注,人們譴責兇手,並希望保障醫生安全,徹底解決頻出不窮的惡性傷醫案。

官方:「楊文案」是刑事犯罪

針對「楊文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法規司司長趙寧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非常痛心,也非常憤怒」。

趙寧說,該事件不是所謂醫療糾紛問題,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

趙寧並稱,北京地區檢察機關已經對嫌疑人做出批捕決定。國家衛健委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是零容忍,這是一貫態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也表示,該案件是一宗刑事案件。刑法對傷害致死、對殺人都是有嚴格法律規定的;所有危害健康、危害生命的行為,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袁傑說,對醫務人員的侵害,無論從道德上還是從法律上,都應當予以嚴厲譴責和制裁。

保護醫療人員合法權益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該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獲取、利用、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該法歷經兩年四次審議

據悉,該法是中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該法自2017年12月以來歷經四次審議,最終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醫療衛生健康領域裡的社會關係和行為進行了規範。

該法分為總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十章1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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