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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觀點】違法成本低 偷拍難禁絕

2020-01-09
■針孔攝像頭科技含量高,探頭具有夜視功能。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針孔攝像頭科技含量高,探頭具有夜視功能。香港文匯報記者敖敏輝 攝

在包括此前優衣庫試衣間事件在內的一系列針孔攝像偷拍事件中,偷拍者多是受到行政處罰,頂格行政拘留10日。這樣低廉的違法成本,是這一類令人不齒的行為屢禁不絕的重要原因。

根據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行政處罰通常讓偷拍者不會留下「案底」。一個行政處罰後的偷拍者求職,公司大概率不會拒絕,因為只要沒有案底,這種違法行為和醜事,對偷拍者而言基本只有「天知地知你(公安)知我知」。

對於更嚴重的偷拍行為,《刑法》有進一步規定,指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構成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過,要構成此罪,必須產生嚴重後果,即由於偷拍行為而致使竊聽、竊照對象傷、亡、受重大財產損失,嚴重損害國家政治利益。從司法實踐來看,多數偷拍案件都難以符合這個苛刻的條件。

沒有需求,市場便會自然萎縮。在如今非法偷拍愈演愈烈的當下,是否可以考慮修訂相關法規,對偷拍行為予以更重的處罰,從而起到更強大的震懾作用。■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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