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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關心】新聞自由不是美國「獨家專利」

2020-02-24

吳志隆 「就是敢言」副主席

中國不滿美國《華爾街日報》刊登辱華文章又拒不道歉,19日宣佈吊銷該報章三名駐京記者的記者證。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譴責北京做法是限制新聞自由。但就在前一天,美國官方單方面將新華社、中國日報社等五家駐外媒體機構列為「外國使團」,要求他們接受更嚴格的規管,蓬佩奧卻「不關心」中國駐美新聞機構的新聞自由了!原來,在美國主要官員心目中,新聞自由是該國的「獨家專利」?只有美國記者才有暢所欲言的自由?!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兩件事情到底與新聞自由有多大關係。《華爾街日報》日前刊登美國專欄作家米德(Walter Russell Mead)的文章,並由編輯部標題為「中國是真正的亞洲病夫」,相關文章在內地互聯網流傳激發民憤。任何一個知道中國近代史的人都會明白「東亞病夫」對這個民族的侮辱程度與歧視色彩,但報社卻拒絕為此標題公開致歉,反稱這是「新聞自由」?!

不用學新聞專業課,都知道「新聞自由」不包括侮辱他人,也不能成為歧視的託辭。我們都知道,侮辱他人的言論在全世界都不會受歡迎,侮辱他人者必須為此道歉並自我警惕。但《華爾街日報》迄今仍在推諉、搪塞,既未公開正式道歉,被中國官方吊銷駐京記者記者證,也是咎由自取。

再反觀美國如何對待新聞自由,新華社等新聞機構駐美採訪不是一天兩天了,卻為何在中美貿易僵持不下、又逢中國要對抗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美國官方才翻出一條1982年《外交使團法》(Foreign Missions Act),將這些中國駐美媒體進行嚴加管制?筆者不禁要問:「動機為何」?法新社引述美國國務院官員表示,登記成為「外國使團」可以幫助美國政府「更好地了解」這些駐美國的中國媒體。《紐約時報》也坦言,美國此舉是為打擊中國在美的影響力,已經過多年討論。可見,這是美方在國際關係博弈上,經過深思熟慮的一步棋。當美國官方在商業、外交戰場上未能佔優,於是戴上意識形態有色眼鏡,在媒體管控方面向中國出招。

其實,這已經不是美國政府第一次對中國官媒採取措施。早在2018年9月,美國司法部要求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登記成為「外國代理人」,該媒體因此失去美國國會採訪資格。所以,儘管美國國務卿開口閉口都稱「新聞自由」,但全世界都清楚,這不過是語言偽術。《華爾街日報》遭取消駐京記者證,那是因為他們發表具侮辱性且不客觀的言論,理應為此負責。而美國赤裸裸地干預中國駐美媒體,則是美國在國際政治角力的一個小手段,如果蓬佩奧要評論新聞自由,則應該公允評論,大力抨擊美國政府的做法,並規勸《華爾街日報》為其無理言論向華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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