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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貸款允延期還本付息

2020-03-03

香港文匯報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內地不少企業復工復產延期,中小微企業開工率不足,現金流收入大幅減少,流動性壓力亟需紓解,內地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針對性的幫扶政策,銀保監會等部委前日發佈通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還本付息日期可延至今年6月30日,少數可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同時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

銀保監會於前日發佈與央行和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緩解企業財務支出和流動性壓力,給予企業一段時間的緩衝期,有利於企業盡快復工復產,支持實體經濟恢復發展。

最長可延至6月30日

通知要求,對於今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以及今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今年6月30日,免收罰息。

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周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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