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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善:港發展民主須循序漸進

2020-03-31
李福善生前曾指出,香港回歸祖國後要發展民主必須循序漸進。圖為去年底區議會選舉投票日,市民於投票站外排隊投票。 資料圖片李福善生前曾指出,香港回歸祖國後要發展民主必須循序漸進。圖為去年底區議會選舉投票日,市民於投票站外排隊投票。 資料圖片

基本法頒佈30年,但社會對基本法的內涵與背景明顯認識不深,部分人高舉基本法承諾香港有普選,卻未有重視當中列明的「實際情況」與「循序漸進」字眼。已故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前香港首席法官李福善生前曾接受香港文匯報訪談指出,香港的政制不可能一夜之間變成全部普選,因在英國過往百多年的管治下,香港的政制完全沒有民主,香港回歸祖國後要發展民主必須循序漸進,不能一蹴而就。■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訪談收錄於香港文匯出版社早前出版的《基本法的誕生》一書,該書彙編了有關基本法起草的依據、要旨、背景和全過程的許多寶貴檔資料。

對於反對派動輒聲稱香港「民主自由倒退」、高呼要「立即普選」的口號,李福善在訪談中指出,港英政府管治香港逾百年,香港的政制完全沒有民主。他舉例說,上世紀70年代初期,有居民及團體因艇戶事件準備到港督府請願,但接載請願者的兩輛旅遊巴在過隧道前已被警方截停,並被控非法集會罪,可見當時港英政府嚴格控制政治活動。

上世紀80年代,港英政府基本不會理會遊行示威,可見其策略已有改變。李福善指出,英國一貫作風是對當地結束殖民統治時就會搞普選,他質疑當中用心,並反問如果是為了民主,為何不一早就逐步推行。

「聯合聲明」強調「維持不變」

至於有人認為《中英聯合聲明》亦有推動香港政制改革,李福善指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因「聯合聲明」強調的精神是「維持不變」,當中雖有提到未來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但「選舉」亦有多種形式。

李福善坦言,香港的政制不可能一夜之間變成全部普選,也認為當時港人對民主法治認識不深。上世紀80年代港英政府策略有變時,未有相應地修改法律作配合,故間接產生了挑戰法律的問題,例如有團體揚言不會就遊行申請許可。

李福善表示,這種非法的態度違反民主法治的精神,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若認為法例不合理,可要求當局修改跟進,但不能在修改前就要求不執行法例,否則就成了人治。

作為草委會居民權利與義務專題小組的召集人之一,他形容該小組工作最少「拗撬」,他與小組另一召集人王叔文都認為,當時港人享有的權利已經不錯,只需在基礎上修改或增補,例如當時基本法已寫進遊行、示威及罷工等權利,唯一未能滿足勞工階層的是並未將「集體談判」寫入有關條文,當時反對提案的委員均認為要照顧各階層的利益,而且香港的工會較分散,具體應用集體談判權利時會有技術問題。

基本法提人權部分令人滿意

至於人權問題,他指基本法中寫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已相當令人滿意,並不認同部分人認為要將公約內的所有權利寫入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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