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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斬傷人囚45月 官嘆「社運」致失控

2020-04-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男導遊因反修例風波影響生計,去年8月20日凌晨在將軍澳所謂「連儂隧道」內斬傷3男女,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蓄意傷人罪,他求情稱願接受判刑,以換取受害人釋懷。法官郭偉健昨日判刑時接納被告因壓力下一時失控,非有預謀,更同情他是被社會運動弄致「滿身鮮血,奄奄一息」,只是反常態地「發出最後一聲咆哮」。郭官直言,黑衣人「猶如一支軍隊」結黨堵路,以及毆打不同政見者,沒有這場「社運」,被告不會犯案。郭官最終酌情減刑後判被告入獄45個月。

任職導遊的被告洪震(51歲),早前承認於去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h與頌明苑之間的行人隧道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兩女1男。辯方求情稱,被告因不滿反修例風波令他失去收入來源,在特殊壓力下才犯案。

被告向事主、親友及公眾致歉,同時祝願事主早日康復,生活重回正軌。親友亦透露被告事後十分懊悔,坦言不奢望得到原諒,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官郭偉健指,被告願接受刑責,以換取受害人釋懷,接納被告只是一時失控而犯案,指他當日帶刀原本只想剷走隧道上的標貼及自衛。

被告初時與現場人士談論政事,有受害人對他說去年8月機場沒有發生打人事件。郭官斥受害人明顯說謊,因當時正正發生集體毆打內地記者事件,場面被多間電視台直播,郭官認為任何相信法治的人目睹都會感到震驚,無法接納私刑,但犯案者卻聲稱追求民主自由法治。

遭黑衣人賤踏生存權

內地記者被圍毆事件直播後,必會影響內地人訪港意慾,被告的導遊收入一定受損。社會事件令他的工作、生活、甚至生存權同被殘踏。郭官同意被告將情緒歸咎於「社運」是合理,而自「運動」發生後,大量穿黑衣、戴口罩的人聯群結黨堵路,猶如一支軍隊,阻擋拍攝及毆打不同政見者。郭官相信被告顯然不同意「社運」人士的表達方法,相信若沒有發生「社運」,他不會犯案。

郭官以入獄6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予以扣減三分一刑期。被告真誠後悔,相信他因不尋常社會事件才犯案,且不願看到被告家中老少因失去其照顧而長期受苦,故再給予額外減刑3個月,讓他可盡早回家照顧親人,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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