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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內幕交易案 中證監重罰逾36億

2020-06-25
■中國證監會昨對健康元藥業集團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 資料圖片■中國證監會昨對健康元藥業集團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國證監會昨日開出一張大罰單。中證監宣布,對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藥業集團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證監會指出,經查,在健康元第二大股東鴻信行減持及轉讓健康元股份的內幕信息公開前,汪耀元與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並與汪琤琤共同控制多個賬戶並投入巨額資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沒有正當理由或正當信息來源,構成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事件涉及馬化騰

上述大額處罰針對的是5年前所涉及的內幕交易事件。2015年4月3日,健康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第二大股東鴻信行公司通知,就鴻信行公司轉讓所持有的健康元集團股份及鴻信行公司的股東就所持有的鴻信行公司全部已發行權益的轉讓事宜,交割完成後,妙楓有限公司(歐亞平先生實際控制)、Advance Data Services Limited(馬化騰先生實際控制)決定共同投資並控制鴻信行公司,為一致行動人。

據調查,兩涉事人利用之前獲得上述交易將要發生的內幕信息,在交易前大舉動現金,從2015年3月16日開始大量買入「健康元」,截至4月1日共計買入88,631,885股,買入金額近10.09億元,賣出13,813,053股,賣出金額1.85億元,期間淨買入74,818,832股,淨買入金額8.24億元。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健康元」的盈利為9.06億元。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汪耀元、汪琤琤違法所得9.06億元,並處以27.19億元罰款,合計罰沒總額36.25億元。

不構成刑事犯罪

中證監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案屬於典型的聯絡、接觸型內幕交易行政違法案件,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依法應予懲處。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是一起公安機關依法審查後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並移送證監會管轄的行政違法案件,證監會收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後依法進行了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始終高度重視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既堅持刑事追責優先,對在行政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嫌犯罪線索,優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又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對公安和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不構成刑事犯罪並移送證監會管轄的案件,依法作出處理,其中,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堅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確保過罰相當、不枉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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