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丁樹勇 昆明報道)「6.26」國際禁毒日之際,雲南中基層法院23日對29件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4名毒犯同日在昆明、西雙版納、臨滄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通過對製販毒團夥、網絡的主犯和骨幹分子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懲處,保持對毒品犯罪的強大威懾。
雲南與越南、老撾、緬甸接壤,毗鄰境外毒源地,素來是中國禁毒鬥爭第一戰場、第一防線,擔負着堵截毒品入境的重大責任。2019年,雲南全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809件,審結6,434件,結案率94.49%,重刑率達53.58%,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發揮了刑罰懲罰、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
6月23日,交易毒品時開槍射殺緝毒警察的罪犯大爬、岩溫龍,在西雙版納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16年11月4日,大爬、岩溫龍夥同阿嘎、岩賽拉等人,將毒品從境外走私入境至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景哈鄉販賣,當緝毒警察對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大爬、岩溫龍等人實施抓捕時,大爬使用其所持RUGER(魯格)手槍向民警李致忠開槍射擊致其犧牲。該案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17,151.9克,RUGER(魯格)9.00mm制式手槍1支、GLOCK(格洛克)9.00mm制式手槍1支、9.00mm制式手槍彈20枚。
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大爬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岩溫龍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阿嘎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岩賽拉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000元人民幣。雲南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並報最高法院覆核,核准被告人大爬、被告人岩溫龍的死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