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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罪行定義及處罰(撮要)

2020-07-01

分裂國家罪

定義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罰則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定義

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犯上述罪行,即屬犯罪

罰則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顛覆國家政權罪

定義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屬犯罪

罰則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定義

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犯上述罪行,即屬犯罪

罰則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恐怖活動罪

定義

為脅迫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

罰則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情形,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並處罰金

定義

為恐怖活動提供培訓、武器、信息、資金、物資、勞務、運輸、技術或者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或者製造、非法管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以及以其他形式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罰則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情形,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定義

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罰則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他情形,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定義

為外部勢力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部勢力實施,與外部勢力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部勢力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均屬犯罪

罰則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關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按共同犯罪定罪處刑

註︰外部勢力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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