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總邀譚惠珠就香港國安法進行分享香港中華總商會(中總)工商及社會事務委員會和婦女委員會日前舉辦專題講座,邀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介紹香港國安法內容,並就法例實施對社會民生以至營商帶來的轉變交流意見。
譚惠珠指出,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是中央政府的事權。然而,國家考慮到香港有不同的法律系統,加上「一國兩制」原則,在法例制訂時仍給予香港大部分司法管轄權。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香港條例如有不一致地方,則以國安法為準。
她續說,香港國安法和其他全國性法律一樣,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158(2)條,人大常委會授權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作自行解釋,惟人大常委會亦可決定釋法;並特別提到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會喪失參選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出任香港特區公職的資格。
譚惠珠強調,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抓手,且法例對人權保障以及刑事涉案人的保障不變,香港國安法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及保障香港繁榮穩定有�茩垠n意義。她希望法例可以達至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給予相關違法者改過自身機會,並讓香港從新出發。
全國政協常委、中總會長蔡冠深亦指,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有責任配合維護國家安全,這不僅關乎香港市民切身利益,亦有助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中央在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有助撥亂反正,帶領香港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