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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符合國安法 「入閘」必要條件

2020-07-26

2020年立法會選舉是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後舉行的首次選舉,參選人的所作所為符合國安法規定,是他們「入閘」的必要條件。

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要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或串謀實施,或直接或間接接受其指使、控制、資助或其他形式支援實施包括: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對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等敵對行為等均屬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因此,攬炒派所謂請求外國勢力制裁國家和香港等所有企圖藉外國勢力干涉香港內部事務的行為,為達至癱瘓政府目的,企圖在立法會否定財政預算案、政府施政報告,反對國安法的制定和執行等都涉嫌違反國安法做出的明確規定,而此等行為亦和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的參選必然要求背道而馳。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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