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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黎刑恐記者 官裁表證成立

2020-08-2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肥黎)於2017年6月在未被挑釁下,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一案,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男事主X的同事、證人Y出庭作供,指當日黎高聲指罵X,表情「好嬲怒」,事主隨即將鏡頭轉向拍攝黎。庭上播放黎智英在2018年的警誡會面錄影,黎形容事主X拍攝他時特別「進取(aggressive)」。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鍾明新裁定案件表證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任何證人,控辯雙方將於8月28日作結案陳詞。而官司纏身的黎智英另涉多宗非法集結案被檢控,下月中分別在西九龍法院及區域法院應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控方另一名證人、事主X的男同事Y,昨在庭上供稱,事發當日下午先到被告住所外。晚上約6時半,他抵達維多利亞公園採訪,並與X會合,約半小時後集會近尾聲,見到李柱銘正接受採訪,於是舉機拍攝,後來聽到站在背後約兩三米的被告,突然好大聲指罵X,他便轉身拍攝,Y形容被告當時表情「好嬲怒」。Y稱,被告之後離開,他便關機,但數秒後,被告又轉身罵X,他再開機拍攝,他已不記得被告當時所用的確實字句。當他見被告罵完,遂放下攝影機,但被告再度轉身用粗言穢語辱罵X,他嘗試拍攝但未有錄到過程。

黎智英稱知事主是記者

庭上播放黎智英在警署的警誡會面錄影。警誡會面在2018年8月16日下午約5時進行,當時黎智英由律師何俊仁陪同。黎向警方稱,東方派記者跟蹤他多年,他認得X是其中一人,但X並非24小時跟他,他不知道X的姓名,但肯定X是東方記者,被告形容X「特別aggressive(進取)」,事發前幾個月「其他人都鬘X面影咋嘛,佢(X)就成日兜口兜面嚓嚓嚓影我,挑撥我」。黎又指案發當日他並不知道對方在拍攝他,只是純粹X的出現而指罵他。黎稱:「我斯文人,點會諗到真係黑社會釂A,點會諗到洁A我從來冇搞過人。」

黎承認當日指罵X,但忘記確實內容,至於他對X稱「搞你」,意思是指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和報警等,又稱:「當時無諗到咁詳細」,但最終都沒有因此事去找律師或申請禁制令。

警誡下承認事主沒挑釁

據上周的庭訊,男事主X指,事發時被黎智英爆粗指罵:「實搵人搞×你」及揚言「我已經影鬻A相」,X感到驚慌:「驚佢(被告)有後荂A即係搵人搞我,傷害我。」控方指事主X在案發後感到恐懼,須接受心理輔導及轉介精神科醫生診治,被診斷患上抑鬱心境適應障礙,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時事主沒有對他作出挑釁。

現年72歲的黎智英被控2017年6月4日晚上,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事主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控方昨已舉證完畢,控辯雙方將於8月28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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