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多年來一直涉嫌勾結外國反華勢力進行「反中亂港」惡行,直至香港國安法實施仍不知悔改,涉嫌繼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甚至利用外國賬戶資助「港獨」組織圖謀不軌。本月10日,警方國家安全處經調查證據確鑿下掩至何文田嘉道理道拘捕黎智英,同時在不同地點再拘捕黎的兩名兒子及壹傳媒四名高層。
被捕的10人中,黎智英與次子黎耀恩、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李宇軒和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共六人,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第二十九條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黎又與長子黎見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涉嫌串謀欺詐罪。此外,黎智英另涉干犯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李宇軒另涉嫌一項洗黑錢罪。警方相信黎智英心腹助手、前中情局特工Mark Simon涉案,但他疑早已聞風先遁離港,正展開通緝。
據悉,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國家安全處調查一個以周庭等人為骨幹、名為「我要攬炒」的團夥時,發現他們與外國的反華組織勾結,宣傳要求外國制裁及封鎖香港,人員更揭發黎智英與次子黎耀恩及壹傳媒高層周達權,涉嫌利用外國銀行賬戶向這個團夥提供資助,有關資金經外國迂迴返回香港,黎的次子曾以餐廳的名義資助有關團夥,這個資金鏈至今年6月30日晚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然持續操作。
另外,警方根據投訴指黎智英等人,早前涉嫌非法利用壹傳媒在將軍澳工業h的廠房經營獨立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涉及違反地契外或以欺詐方式獲利。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