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維雄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
中央致力於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大力推行普惠金融,在豐富融資產品、放寬准入條件上有了較大成效。但在貸款到期,續貸環節仍有較大改進探討的空間。目前銀行貸款到期時,企業需結清到期貸款,再向銀行申請發放新的貸款。而企業向銀行借了一筆錢,投入到生產後,受貨款分批回籠及資金高周轉率等因素影響,回籠的資金很快又投入再生產,很難做到貸款到期時,企業能確保有足夠的現金流去償還到期貸款。因此,往往還貸資金不是來自生產經營的沉澱,而是來自民間融資,甚至是高利貸。雖然部分地區的政府設有專項過橋資金及部分銀行可以內部續貸,但因各地及各企業情況參差不齊,實施的效果往往不甚理想。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後,還將面臨續貸難題。
為了助力企業融資、用資最後一公里,解決企業融資後續貸的後顧之憂,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借鑒香港企業融資的經驗,實行貸款循環信貸模式,加大企業融資政策性的支持力度,支持企業合理融資。同時,要進一步簡化企業續貸的程序性手續,貸款到期後由銀行對企業現場及經營情況綜合評估,對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狀況良好的企業直接由銀行為企業提供延期續貸,貸款到期無需企業籌款還貸,以避免企業因無法還貸而被迫向民間借款,同時可能因銀行斷貸而導致企業倒閉。
二、繼續加大力度推進政府扶持政策惠及領域向普惠性轉變,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對企業的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環境建設的支持,將這些政策、平台、體系進行整合,構成一個中小企業融資體,才能真正滿足更多中小企業發展的現實需要。進一步放寬商業銀行對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及準備金、壞賬核銷等的限制,對符合政策導向的企業提供融資優惠,如向出口企業提供擔保和出口信貸、向創新型企業及社區型企業提供專項貸款和貼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