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認為,魏宣(左二)在關鍵時間是天合的主要間接股東兼行政總裁。 資料圖片招股文件收入造假 誇大逾67億人民幣
證監會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天合化工(原上市編號:1619)及其執行董事魏宣展開研訊程序,指他們發出的天合上市招股章程將該公司的收入誇大逾67億元人民幣。證監會正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原訟法庭頒令,將該公司所有公眾股東回復至他們在認購或購買天合股份之前的狀況。天合就其於香港進行的首次公開發售,在2014年6月9日發出招股章程,並籌得約35.2億港元的所得款項淨額。換言之,天合化工或其董事今次或需向投資者「回水」至少35.2億港元。■香港文匯報記者 蔡競文
證監會昨指,魏宣在關鍵時間是天合的主要間接股東兼行政總裁。而天合的招股章程所載有關其在2011年至2013年財政年度的往績記錄期間的銷售收入和溢利在要項上包含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有關資料相當可能會誘使他人認購或購買天合股份及/或令天合於香港的股價上升。
往績總收入有53%誇大
至於證監會調查發現,招股章程所披露的126億元人民幣天合往績記錄總收入之中,約有53%被誇大。
證監會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的研訊程序中尋求多項命令,包括(但不限於)指示天合及魏透過向所有在研訊程序於今年6月2日展開時持有天合股份的公眾股東,支付回復原狀所需的款項或向他們回購該等股份,以便將他們回復至認購或購買有關股份之前的狀況,及/或向公眾股東支付損害賠償。
天合保薦人去年已被罰巨款
證監會去年3月曾向4間涉及缺失的新股保薦人開出本港史上最大額罰單,向瑞銀、渣打、美林及摩根士丹利,合共罰款7.867億元。其中,涉及天合化工上市保薦人缺失的有瑞銀、摩根士丹利及美林,摩根士丹利被罰2.24億元,美林則被罰1.28億元。瑞銀由於同時還涉及保薦中國森林及另一間公司的缺失,被罰3.75 億元及吊銷有關牌照1年。
事實上,若保薦人在保薦新股時犯有缺失,需向投資者作出賠償是有先例的。2009年上市的台資公司洪良國際,因涉及招股資料造假及誇大財務數據,翌年被廉署搜查及遭證監勒令停牌,並被法院凍結近10億元資產。至2012年6月,法院頒令洪良須以停牌前的每股2.06元,向7,700名小股東回購股份,合共「回水」10.3億元。當年洪良國際的保薦人、台資的兆豐資本亦被罰款4,200萬元兼釘牌,兆豐資本之後更退出本港市場。
證監會於2017年5月25日已暫停天合的股份交易。香港聯合交易所則由今年6月11日起,取消天合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