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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倡設獨立監察委會防不公

2020-09-25

司法獨立是法治的重要元素,但如今許多法官被質疑輕判甚至「放生」修例風波相關案件的被告,令越來越多人質疑司法不公。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強調,司法獨立並不等於不能監察司法不公,部分法官偏袒攬炒派「被告」是事實,輕判和「放生」示威者更令社會持續混亂。他們呼籲盡快建立獨立的監察司法委員會和量刑委員會,全面調查有關司法機構的投訴。司法機構亦應直面現實和問題,不能用司法獨立來拒絕監察,否則就是縱容司法獨大和獨裁。

黃汝榮:英美有監察法官機構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直言,香港的法律「寫得很好」,制度也沒問題,問題在於法官。不少法官針對修例風波相關的案件判決不公,才會引起市民的憤怒和不滿。一些法官對於修例風波案件的裁決受到攬炒派的「歡迎」,司法機構竟然保護「暴徒」,而不是保護普通的市民,公義得不到彰顯,令廣大市民非常失望。

因此司法機構必須面對現實,要持開放而不是獨裁的態度,與民間生活接軌,不能再用司法獨立來拒絕監察。量刑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是逐步解決司法機構流弊的唯一辦法,否則社會的反彈會越來越強。事實上,美國、英國都有監察法官的機構,公開討論和監察不是強迫司法機構做任何事,不會影響司法獨立。英國亦有量刑委員會,委員會中有非法律界人士參與,香港可以參考。

黃國恩:輕忽投訴易變獨斷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強調,「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公義要看得到被彰顯)。」如今許多判決都被指未能體現公義,市民質疑「黃官」輕易放生涉嫌針對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的嫌犯,不單令法律不能起到阻嚇作用,更令暴徒認為犯案的成本很低,甚至可以不用承擔法律後果等。因此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他並質疑,有法官因為其「立場」不同而被區別對待,如被認為是「藍官」的郭偉健,馬道立就出聲明公開表示禁止對方審理修例風波相關的案件;被指為「黃官」的何俊堯,被投訴屢次偏幫示威者、「放生」被告,「失言」的行為更嚴重,但馬道立完全是沒有出聲明解釋。錢禮、水佳麗等都曾頒出被指為偏幫示威者的判詞,馬道立也沒有禁止他們繼續審議有關修例風波的案件,令不公義的判決繼續出現。

黃國恩強調, 司法獨立是確保法官審判時不受到任何干預,但若審判明顯偏頗、不公道或者不公正更不能受到監察,則會變成司法獨裁、獨大、專斷,縱容司法機構繼續犯錯,對香港社會都是噩夢。

傅健慈:一些法官被質疑偏袒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強調,確實有一些法官被質疑在判決中偏袒「黃絲」被告,甚至輕判、「放生」,不能反映犯罪的嚴重性,如水佳麗讚揚縱火少年是「優秀細路」的偏頗判詞亦被高院批評為不中肯。被視為「黃絲」的法官何俊堯被投訴後,竟「巧合」地破格暗升三級,權力更大,月薪更多增加七萬至八萬,這對其他法官不公道,也令人質疑司法機構中是否有「馬房文化」。

根據基本法,法官審案不受干預,但如果法官明顯徇私枉法,亦應該被監督。因此,他建議設立獨立監察司法和量刑的委員會,由法律界人士和非法律界人士出任委員,確保投訴會受到全面透徹的調查。事實上,英國、美國都有監察司法的機構,奉勸司法機構不要故步自封,應開放地面對建設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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