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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國豪:被搜出撐警衣即遭毆頭

2020-10-23
■付國豪(右二)前天由警方護送離開法院。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付國豪(右二)前天由警方護送離開法院。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遭壓行李車上力盡 無懼反擊:「你們可以打我了」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去年8月在機場遭黑暴綁綑虐打案,「佔旺女村長」畢慧芬等四人被控非法禁錮、傷人及暴動等罪,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付國豪第二天作供時表示,當時有人搶去其背包,搜出並舉起他寫有「我愛香港警察」的藍色上衣,這時有人揮拳襲擊他的頭部。他被包圍期間,有很多記者在場拍攝,但只有一兩名記者幫忙阻擋包圍他的人。他又表示自己被按到行李車上時已經精疲力盡,只能用言語反擊說「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向暴徒發出「諷刺的控訴」。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付國豪昨日供指,記得當時人群多是謾罵及嘲諷他。當他的身份證件被搜出後,在場者又開始嘲諷其身份,大叫「大陸記者」、「假記者」等。他則不斷強調「我支持香港警察」、「我愛香港」,並向旁人輕聲說「請幫幫我」,又向周圍記者求救。

僅兩記者勸阻 其餘只顧拍攝

其間,雖然有很多記者在場拍攝,但只有一兩名記者幫忙阻擋包圍他的人,其中一人為外國女記者,她曾用身體分隔付與示威者,並勸喻在場者,但未能幫他解困。

控方庭上播出現場片段,顯示付被包圍期間遭一名戴手帶者按在地上,及後他感到對方力度減弱,於是站起嘗試脫離,但因為人太多且被拉扯而未能成功,未幾該名戴手帶者再度拉住他,並以身體頂撞他。

付續指,其間,有一名手持美國國旗的男子在他被禁錮及獲營救時追打他,另有一名戴黑色口罩的女子向他說話。他當時誤以為對方是營救他,還向她致謝,惟女子表示:「救你是因為你是一個人,但是香港不歡迎你。」其間,有一名中年男子曾上前查看其傷勢。

付供指,他曾將身體傾前以保護背包及想方法逃走,因他的背包內有與示威者「立場不同」的物品,即寫上「我愛香港警察」字樣的上衣,及內地身份證明,更自言當時已「預想到可能發生可怕的事情」。及後,示威者發現該件上衣後發出噓聲,並多次高舉上衣,其間有人襲擊他的頭部。

晚上11時47分,他被人按倒在行李車上。之前他曾掙扎及緊拉自己的背包,但沒有毆打或拉扯別人,又認為在場者索閱記者證的要求不合理,因為對方並非機場職員或工作人員,他有權拒絕出示。

付國豪曾用英語說自己是旅客。他昨日解釋,自己知道當時社會環境,示威者對內地人攻擊性較大,而他事前也知悉不少內地人在香港遭毆打。被綑綁在行李車期間,他遭人企圖脫下褲子,感到嚴重被羞辱。由於他無法動彈、無法擺脫禁錮,只能以言論反擊說:「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

控訴無挑釁遭禁錮侮辱

付解釋,這樣說並非挑撥示威者,而是「諷刺的控訴」。當時他已被人禁錮毆打失去自由,只能用言語表達身陷險境的無奈。

4名被告分別為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3歲)、兼職司機和建築工人何家樂(29歲)和測量師黃逸豪(29歲),賴、畢、何被控參與暴動以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名。畢另和黃被控非法禁錮,黃另被控非法集結罪。賴於開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兩罪,何家樂則承認一項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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