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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修例 鋪路發行數字貨幣

2020-10-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法將再次大修。央行近日公布《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修訂草案涉八個方面:擴大央行職責、將金融違法罰款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業內人士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修訂這部法律有利於整治金融行業的違法亂象。

修訂草案對央行的法定職責由現行的13項職責擴充至19項。新增內容包括明確央行制定和執行宏觀審慎政策,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草案,健全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制度等。草案對情節嚴重的金融市場違法行為加重處罰,罰款上限升至2,000萬元。

禁售代幣票券數字代幣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草案還為數字貨幣發行提供法律依據,明確規定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違反相關規定還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相應處罰。此外,關於備受關注的「財政赤字貨幣化」問題,修訂草案中並未提及,意味央行將繼續不直接認購、包銷國債,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貸款的原則。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從事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工作及案件代理的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龐理鵬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中國人民銀行法大修,一方面因為國家整體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型業態問題,比如央行目前正在進行的數字人民幣研究試點,就需要防範未來數字人民幣發行推廣後潛在的法律風險,也有利於對非法發行代幣等亂象進行整治;另方面,現行法律對很多金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修訂加大處罰力度,有利於規範金融機構健康發展。

對於央行擴大職責,中銀國際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長曹遠征認為,央行的功能已變成雙支柱調控,在貨幣政策之外增加了宏觀審慎管理功能,修訂是與之相配合的,「超級央行」概念因此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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