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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拉布亂港政客 彰顯「愛國者治港」原則

2020-11-11

余國春 全國政協常委 中國僑聯副主席

拉布攬炒議員不符合「愛國者」的要求,自然就不符合做議員的要求和資格,處理上要有實際的行動,以保障「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在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機制的情況下,DQ違誓攬炒議員已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

立法會復會未夠一個月,已連續三次流會,攬炒派議員延任後仍繼續惡意「拉布」激起公憤。立法會復會後隨即深陷拉布困局,反對派沒有回應中央讓全體反對派議員留任的包容和善意,反而一直推動「攬炒」,立法會成反對派議員「攬炒」的秀場。

拉布政客對經濟民生「落井下石」

香港過去一年已飽受黑暴和疫情拖累,社會百廢待舉,拉布攬炒無疑進一步對受沉重打擊的本港經濟和社會民生「落井下石」。攬炒派議員罔顧受黑暴和疫情影響的基層、掙扎求存的打工仔和中小企業,無差別地拖延所有議程及撥款申請,大量議案被拖延,損害港人福祉和本港的整體利益,已表明其「攬炒香港」的用心,在本質上已與基本法完全相違。

上世紀八十年代鄧小平在多次談話中指出,愛國者是指「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在以主權國家為基礎的世界秩序下,主權國家在其領土管轄範圍內對管治者有愛國要求,其實是再正當不過的基本政治倫理。

愛國者治港一向是中央治港政策的基本要求之一,在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中都有規可循。這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需要,是落實「一國」的必然要求,確保治港者主體效忠國家和香港,並使其接受中央和香港社會的監督。

回顧過去一年,香港在滿布陰霾、風雲多變的外圍環境下,加上黑暴攬炒破壞,令香港面對自回歸以來最嚴峻及複雜的局面,經濟、社會和民生均受重創,政治氣氛撕裂,深層次矛盾持續,使不少市民對香港前景悲觀,此時香港最需要「愛國」政治人才帶領香港度過逆境,制訂長遠發展路向及政策。

DQ攬炒派具堅實法律和民意基礎

有關DQ攬炒派議員,應借力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在法制的軌道上依法處理,令到事態變化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媒體報道與評論更應該從基本法及國安法角度闡述其合法性與必要性。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所作的解釋明確指出,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宣誓及聲明條例》也規定,任何人作出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的誓言,已在任的人士必須離任。攬炒派議員的所作所為明顯違反基本法104條和人大釋法,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必須承擔違反誓言的法律責任。攬炒派議員的行徑,也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顛覆國家政權罪」,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及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僅理應被褫奪議員資格,警方國安處更應立即跟進並嚴正執法。

DQ攬炒派不僅僅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也具有強大的民意基礎。最新民意調查顯示,接近六成市民表明「不滿意」攬炒派議員復會後的工作表現。對於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及梁繼昌早前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62%受訪者認同四人現時的議員資格亦應被取消。近半受訪者認同立法會議員「拉布」涉嫌違反就職誓言,其議員資格應被褫奪。調查亦顯示,有62%受訪者認同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的人,不應擔任立法會議員。可見,DQ拉布攬炒政客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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