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創盛 民建聯中委 立法會議員
本港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仍未止息,香港經濟陷入低谷,不但經濟總量出現按年嚴重下跌,連失業率亦創下16年來的最高位。此時此際,作為香港立法機關的一分子,擁有憲制性的公權力,立法會議員應帶頭齊心抗疫,支持特區政府積極刺激經濟,保障就業,發揮建設性的作用,維護廣大市民的核心利益。
然而,在攬炒派議員濫用議會程序,不斷不必要地點算議會人數下,立法會已一連3星期出現流會,而即使是會議進行期間,一天7.5小時的會議,竟大概有3小時用來點算法定人數,甚至出現了剛點算結束又再重複點算的情況,導致原本半小時內應可完成的質詢,最終耗用了超過2小時才完成,嚴重浪費議會時間、官員時間及公帑開支。這種為反而反、為點人數而點人數、一心一意製造流會、妨礙議會正常運作的破壞性舉措,算是維護市民利益的表現嗎?香港還有多少時間和精力可供消耗呢?
也有人說,只要建制派議員全體留守在議會,便不會出現流會的情況了,故議會流會責任在建制派。這完全是顛倒是非、指鹿為馬的說法。試問一下,難道只有建制派議員才有責任出席會議,反對派便沒有責任參與會議嗎?為何議會期間經常只有建制派議員在座,卻不見反對派議員呢?流會的觸發點是攬炒派議員不斷無理地要求點算會議人數,可見流會是攬炒派一力推動的,也是攬炒派的目標,故攬炒派是必須承擔流會的最大責任的。
依據基本法,香港立法會有10大職權,主要的包括監察特區政府施政、通過或否決特區政府的議案,批准或否決公共開支等。然而,癱瘓議會運作,以癱瘓議會來癱瘓特區政府,損害市民福祉,絕非立法會的法定職能之一。嚴格來說,搞議會癱瘓和攬炒,是違反基本法的,嚴重衝擊香港的憲制秩序,有違背立法會議員需擁護香港基本法之嫌。
立法會復會後的亂象證明了,縱然香港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但攬炒派仍未改變其為反而反的攬炒作風,而現行的議事規則仍然存在漏洞,立法會仍無法正常運作,經濟民生仍然受到議會攬炒的拖累。為保障市民福祉,改善立法會生態,維持立法會的正常運作,重建理性議政和建設性的優質議會文化,進一步修改立法會《內務守則》及《議事規則》,堵塞無止境拉布及點人數的漏洞,可謂必然之舉、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