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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適用於臨時入出廣東且僅限在廣東行駛的持有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的澳門機動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

◆澳門機動車是指在澳門登記並領取有效牌照,車長在6米以下且座位數不超過9座(含駕駛人座位)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

◆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時,最多可以備案2名駕駛人,其中1名為澳門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還須持有內地機動車駕駛證

◆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年,可在有效期滿前30日內再次提出申請;重新核發使用原號牌號碼

◆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澳門機動車每次入境後連續停留不得超過30天,每年累計停留不得超過180天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方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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