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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攬炒」政客理據充分大快人心

2020-11-12

楊莉珊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DQ四名「攬炒」政客證據確鑿、理據充分,在法理邏輯上非常清晰,具堅實法律和民意基礎,與基本法、人大2016年釋法、國安法一脈相承,順應民意,大快人心!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的,如遇有相關情形,有關決定亦都適用。特區政府據此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即時喪失議員資格。

DQ四名攬炒派議員資格證據確鑿,理據充分。有關DQ議案是應特首林鄭月娥的請求而提出的,特首順應民意值得支持!

被DQ議員資格的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4人,在早前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已被選舉主任DQ參選人資格,他們揚言無論選舉確認書會否加入香港國安法有關內容,均「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這些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並且已經涉嫌觸犯國安法第22條以及香港本地選舉法律,可謂證據確鑿,不容抵賴。

4人在立法會延任後,仍然劣性難改,他們瘋狂抹黑香港國安法,無差別地拖延所有議程及撥款申請,無底線拉布,導致多次流會,嚴重損害市民福祉和香港整體利益。

基本法第104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顛覆國家政權罪」規定,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及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攬炒政客不僅理應被褫奪議員資格,警方國安處更應立即跟進並嚴正執法。

DQ攬炒政客證據確鑿、理據充分,具堅實法律和民意基礎,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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