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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基本法 「無例」依憲法

2020-12-04

譚耀宗:特區不能處理的新鮮事物可提請中央由人大解決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以「國家憲法適用於香港嗎?」為題撰文(全文另見A13論壇版),以中央與香港特區的主從關係、香港法制的根據,明確國家憲法在香港的普遍適用性和效力,在回歸後的香港特區,若基本法有明確規定,就按照基本法辦事,否則則適用憲法。至於香港現有制度不能處理的新鮮事物,則可提請中央引用憲法,由全國人大解決。譚耀宗強調,只要香港人重視「一國」原則、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和國家體制、有效利用「兩制」,不管日後面對什麼新挑戰,香港都必能從容應付。■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譚耀宗撰文表示,香港特區是國家按照憲法第三十一條設立,基本法第一條亦規定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則闡明香港特區是「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從關係。這些都代表了「一國兩制」下的中央與地方關係。

「一國」和「兩制」非同一層次

他形容,錯誤把「一國」和「兩制」並排放在同一層次來展開論述的人,肯定無法正確解釋中國憲政結構的整體,必定錯誤把「兩制」比喻為《中英聯合聲明》等談判結果或故意貶損國家主權原則。他強調,必須對該些於法無據、不可理喻或別有用心的錯誤論述,時刻加強警惕防範。

譚耀宗表示,香港所有制度和政策都是以憲法為根據。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香港特區各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都是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而整部基本法的「根據」就是憲法第三十一條,故香港特區很明確是在憲法的普遍適用範圍內。

法院判案須依人大解釋決定

此外,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亦規定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故特區司法機關和法院在審判的全過程,也必須遵守基本法及聽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立法解釋和相關決定。

他指出,基本法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特徵的國家基本法律,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所制定,是國家「一國兩制」大政方針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同時也是憲法原則和內容的延伸和具體體現。基本法作為一部全國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效力及於國家主權管轄的全部領域內。

涉主權領土國安等在港適用

譚耀宗重申,國家主權、「一國」憲政和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所有制度和政策的根據,明確了憲法在香港的普遍適用性和效力,也同時是毋庸置疑的。憲法作為「一國」的整體,理所當然地適用於香港特區,憲法的原則性規定作為統帥思想應當全程貫穿於香港特區的各項制度和政策。因此,憲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有關中國公民要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等規定,均必須完全適用於香港特區。

他並指,憲法在香港特區的適用性還要始終遵循「一國兩制」的國家基本方針。基於基本法第五條確認香港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在回歸後的香港特區,若基本法有明確規定,就按照基本法辦事,若沒有規定,則適用憲法。至於香港特區內現有制度和政策所不能處理的新鮮事物,則可以提請中央再次引用憲法第三十一條,適用「由全國人大以法律規定」的方法加以解決。

港人須充分重視「一國」原則

譚耀宗強調,只要香港人充分重視「一國」原則、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和國家體制;再有效利用「兩制」下制度和政策的靈活性,不管日後面對什麼新的挑戰,香港特區都必能從容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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