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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落實未如理想 國安立法始獲「平衡」

2020-12-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昨日的論壇上,多名嘉賓圍繞基本法的制訂和發展過程,及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作討論,他們均認為基本法一直保障港人享有的各項權利,而去年黑暴暴露出基本法未能理想落實,因此需要中央為香港制訂香港國安法,此舉不僅沒有違憲,更是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精神。

陳弘毅:不同渠道補充基本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以「基本法的初心與『一國兩制』」為題發言。他表示,基本法起草時,有來自法律界、宗教界、醫學界等多個界別人士參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加上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亦深入聽取市民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認為制訂基本法的過程獲充分討論。

他憶述基本法起草期間,「民主派」委員對香港的議會制度和行政長官的產生提出不少意見,最終委員會亦透過協調解決政制問題,為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普選制訂了的發展方案和時間表。

對近年社會關於基本法條文的爭論,陳弘毅指,基本法起草時無法預計香港將來會面對的所有狀況,但香港回歸後能透過法庭判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等不同渠道去補充基本法的內容。

莫樹聯:基本法一直保港人權利

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以「基本法的落實與發展」為題發言。他指,香港居民日常生活享有的自由都是來自基本法的規定,例如港人享有遊行集會、出入境、提出選舉呈請的自由等。他強調,港人擁有的自由在國際間名列前茅,近年卻有人焚燒基本法,而他們實質焚燒的是自己的家園、自由和一直的生活方式。

談到基本法的落實,莫樹聯坦言,去年黑暴的各種亂象,更有議員一邊聲稱效忠特區,一邊到外國作出對香港極不友善的行為,可見基本法並未理想落實。他形容香港直至制訂香港國安法後才真正獲得「平衡」。

黎棟國:國安法維護國家主權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則談及香港國安法,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7種行為,但由於反中亂港分子及外國敵對勢力極力阻撓,特區未能及時完成立法,讓去年的修例風波演變為暴亂,伺機而起的「港獨」分子亦嚴重挑戰「一國兩制」。中央果斷運用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力,制訂了香港國安法,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現時「港獨」分子已相繼散去。

對有人質疑香港國安法違憲,黎棟國強調制訂香港國安法是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合理舉措。至於首位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唐英傑案中,被告質疑國安法只有中文,不利只會英文的大律師云云,但法庭最終並無受理。

黎棟國指,香港有大量精通中文的大律師可供申請人選擇,而過往實施的國籍法亦無英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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