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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黎被加控勾結外力可囚終身

2020-12-12

首名被起訴危害國安被告 謀保釋料「凍過水」

被控欺詐罪、還押監房候審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日被警方國安處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名被起訴該條罪名的被告。黎智英今日會就該項罪名被押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悉,黎智英涉嫌干犯的該項罪行,涉及他公然挑戰國安法,近半年來通過社交平台、接受訪問等不同渠道,大肆鼓吹及乞求外國反華勢力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及中國。黎智英原計劃下周二向高院申請保釋,如今他被加控干犯國安法重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預計他的如意算盤難以打響,其謀求保釋外出隨時「凍過水」。■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現年73歲的黎智英,在本月2日已被起訴欺詐罪,同案被告還有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控罪指他們涉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日報將軍澳工業h廠房,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4年來從力高收取共1,980萬元的租金,違反租契令科技園公司招致損失。案件本月3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當時在庭上已表明,警方國安處正循國安案件方向調查案件,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認為黎智英有潛逃風險,頒令將他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警搜壹傳媒檢30箱證物涉煽動

據了解,香港國安法今年6月30日深夜生效後,被視為「禍港四人幫」之首的黎智英等人,公然帶頭抗法,以不同方式挑戰國安法底線。今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出動逾200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檢走約30箱證物及多個伺服器,分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拘捕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獨人」李宇軒及李宗澤共10人,各人獲警方保釋,並交出旅遊證件禁止離境。

屢「唱衰」國安法 乞外力干港事

警方調查顯示,黎智英在國安法實施後,直至本月2日被警方扣查起訴前,以通過社交平台、接受訪問等不同形式「唱衰」及阻撓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其中他在8月被捕保釋後,更加變本加厲在網上開直播及接受外國傳媒訪問,頻頻與外國反華政客「大合唱」,勾結外國勢力插手香港事務、對抗中國政府,又赤裸裸乞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制裁香港及中國,其連串活動觸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警方國安處在深入調查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日以國安法相關罪名起訴黎智英。

資料顯示,與黎智英同日被捕的10人中,周庭和李宇軒也同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周庭和李宇軒現分別身處香港監房和內地看守所。周庭在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中,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囚10個月,本周三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絕。而李宇軒則於今年8月23日與另外11名香港暴徒,圖偷渡潛逃台灣,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拘留,早前已移交內地檢察機關起訴。

此外,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也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被香港警方通緝。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干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黎智英,將於下周二(15日)早上10時半,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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