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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入「再教育營」? 警:子虛烏有

2020-12-15
■黃之鋒等人本月初被囚車押離法院的片段被人造謠指送往「再教育營」,警方嚴厲譴責有關造謠抹黑警隊的行為。香港警察fb截圖■黃之鋒等人本月初被囚車押離法院的片段被人造謠指送往「再教育營」,警方嚴厲譴責有關造謠抹黑警隊的行為。香港警察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因去年6月參與及煽動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於本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惟有人則於社交媒體Twitter上載三人被囚車押離法院的片段並加以評論,造謠指有人被從香港送往「再教育營」,吸引逾百萬人次觀看。警方昨嚴正澄清,相關指控為子虛烏有,嚴厲譴責有關造謠抹黑警隊的行為。

警方昨日在香港警察fb專頁貼文指,留意到Twitter上流傳的一段短片,指有人被從香港送往「再教育營」(re-education camps)。警方明確指出,有關片段顯示的實為三名犯人於本月2日被囚車押解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情況,當天三人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名,被判入獄7個月至13.5個月。

警譴責造謠行為

警方又指對有人公開說謊、捏造事實、造謠抹黑香港警隊,感到憤慨,並嚴厲譴責此等不負責任的行為。

「港獨」組織、前「學民思潮」及前「香港眾志」核心成員黃之鋒(24歲)、林朗彥(26歲)及周庭(24歲),因參與去年6月21日圍堵灣仔警察總部一案,早前分別承認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本月2日接受判刑。其中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黃之鋒,被指扮演領導者角色,判監禁13個半月;承認煽惑罪的林朗彥被判監7個月;至於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周庭,則被判監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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