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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政助最快今日宣誓

2020-12-16
■特區政府所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最快今日宣誓,不過,由於問責局長於上任時已宣誓,毋須重新宣誓。圖為2017年7月1日,香港第五屆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宣誓就職。 資料圖片■特區政府所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最快今日宣誓,不過,由於問責局長於上任時已宣誓,毋須重新宣誓。圖為2017年7月1日,香港第五屆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宣誓就職。 資料圖片

政府部門首長料周五口頭宣誓 全由特首監誓

特區政府早前表示,將安排現職公務員一次過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香港文匯報獲悉,特區政府所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將於今日(16日)宣誓;消息指,預計周五也會安排政府部門首長口頭宣誓,均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由於問責局長上任時已宣誓,毋須重新宣誓。■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實施後,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先後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問責團隊及部門首長等宣誓,並預計稍後延伸至所有在職公務員。根據誓言內容,宣誓公務員須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公務員拒絕簽聲明,會令局方嚴重質疑他們是否不接納基本法,不適合在隊伍中履行職務,但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都不會有此問題。

他又指,假若有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宣誓,確認及承諾以上基本條件,政府會考慮以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既有機制,要求相關同事離開隊伍,其間亦不會接受相關同事的升職、轉職或退休後延長服務申請。

華員會:公僕宣誓合憲合法

另外,華員會會長利葵燕昨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是承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這是公務員的憲制責任,亦合乎法例要求,若有人拒絕簽署聲明即會被質疑是否意圖違反以上原則。

她指出,華員會一直就相關問題向政府表達意見,並建議當局在解說問題時要清清楚楚,不應含糊其詞或表現閃縮,而當局亦有責任就誓言及聲明的內容、因由、法理依據和拒絕簽署的後果作出清晰的說明。

她透露上周曾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會面,再三促請當局要解釋清楚簽署聲明後違規的懲罰機制,而局方當時回應會循公務員離職方向作考慮。

被問到是否認同不宣誓、不簽署聲明的公務員應被革職,利葵燕表示要看其嚴重性而定,因當中會涉及到公務員的憲制責任、是否符合基本法法例,甚至是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第六條等問題。她指,要視乎《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中賦予行政長官的權力作考量。

她續說,過去亦曾有例子,如2015年警司黃冠豪遭勒令提早退休一案,反映出違反規定的公務員有機會被革職或勒令提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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