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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整治高校選才「唯論文」

2020-12-16
■教育部發文劃出「十不得」整治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的不良導向。圖為內地某大學通過直播方式舉行首次「雲端」畢業典禮。 資料圖片■教育部發文劃出「十不得」整治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的不良導向。圖為內地某大學通過直播方式舉行首次「雲端」畢業典禮。 資料圖片

為哲學社科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 免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教育部15日發布《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學術研究評價劃出「十不得」底線,並要求各地各高校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意見》明確,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不得為追求國際發表而刻意矮化醜化中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得將SSCI、CSSCI等論文收錄數作為導師崗位選聘、人才計劃申報評審的唯一指標等。有專家認為,刊發論文雖是重要參考,但不能成為評價人才的唯一標準,擴大範圍、充實標準、多元評價,才能讓學術研究走得更遠。

教育部表示,當前,高校在哲學社會科學項目平台評審、科研獎勵、人才評價、職稱評定、崗位聘任、導師遴選、學位授予、績效分配、學校考核、資源配置等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唯論文」現象,簡單以發表論文期刊級別、數量、引用率、影響因子、轉載情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重數量輕質量,忽視學術著作、決策諮詢報告、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等其他標誌性成果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導致學術功利化浮躁化、創新創造動力不足、違背人才成長規律、侵蝕學術風氣、污染學術生態等系統性危害。對此,《意見》明確提出不得過分依賴國際數據和期刊,防止國際期刊論文至上等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

清華不強制博士生在學期間發論文

據了解,目前內地一些高校已率先進行了探索。清華大學不再以學術論文作為評價博士生學術水平唯一依據,且不再將博士在學期間發表論文達到基本要求作為學位申請的硬性指標。江蘇部分高校出台了職稱評審新政,在對「教學專長型」老師進行職稱評聘時,不再以發表論文數量作為考核內容,而是將教學業績取代科研業績。

各校需明年五月底前報送整改情況

《意見》還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重點自查自糾是否存在評價指標單一、評價使用功利、高額獎勵論文、抄襲代寫論文、非法買賣論文、學風建設虛化、學術權力異化等突出問題。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檢查修改相關制度文件,迅速開展學風教育和專項整治行動,並將階段性落實情況和經驗做法於明年5月31日前報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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