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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員納宣誓效忠範圍合情合理

2020-12-25
■顏汶羽為街坊做實事。圖為他與街坊交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顏汶羽為街坊做實事。圖為他與街坊交談。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顏汶羽:符市民期望 應速列明宣誓程序違誓後果

特區政府擬修例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包括訂明違誓的法律後果,社會普遍關注修例涵蓋的範圍,會否包括區議員等。民建聯副秘書長、觀塘區議員顏汶羽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很多人都認同公務員和公職人員均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而他認為這其實是對每位香港市民的基本要求,因此將區議員納入宣誓涵蓋範圍合情合理,亦符合市民期望,政府應盡快列明區議員的宣誓程序和違誓後果。■香港文匯報記者 林浩賢、黃子晉

區議會自本年初遭攬炒派把持後亂象叢生,包括有攬炒派區議員鼓吹市民反對香港國安法、先後利用辦事處作為反對國安法的文宣平台和立法會「初選」「公投」的票站等。以觀塘區為例,該區攬炒派區議員陳易舜早前就因為涉嫌在中文大學參與「港獨」遊行被捕,民主黨區議員梁翊婷、洪駿軒亦多次在公眾地方掛橫額抹黑國家、侮辱國家領導人。

「港獨」違法不可行 毋須討論

顏汶羽指出,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任何市民都不應測試法律底線,而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作為社會的標杆,更應以身作則帶領市民守法,「因為大家都知道『港獨』違法亦不可行,根本毋須討論。」

正因為「港獨」毋須討論,顏汶羽認為將區議員納入宣誓涵蓋範圍合情合理。他解釋,無論是香港國安法中對公職人員的要求,還是區議員參選時簽署的確認書,其實都是要求該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而這對香港市民都是很基本的事。

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11日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的決定,他認為這並非新事物,而是重申立法會議員就職時的宣誓內容,故日後若區議員需宣誓,亦只是重申他們參選時簽署確認書的內容。

違選舉主任要求 不具參選資格

近日有說法稱區議員簽署的確認書僅供選舉主任確認其「入閘」資格,對當選後的區議員「無約束力」。顏汶羽對此反問:「違反選舉主任的要求根本不具參選資格,又怎可能做議員?」他認為選舉主任當時認定參選人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才讓其「入閘」,「若之後不擁護,換句話說就是當初連『入閘』資格也沒有。」

顏汶羽認為,下屆區議會應當實施宣誓安排,至於現屆區議員是否需要宣誓,或是直接以參選時的確認書來檢視其言行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準則,就須待政府決定,但關鍵是違誓的懲處機制和法律後果。

特區政府近日相繼為不同職級的公務員安排宣誓或簽署聲明,他希望政府盡快處理區議員的宣誓程序,畢竟自政府上月宣布「DQ4」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社會各界要求區議員宣誓的呼聲已日益高漲,「無論是公務員還是公職人員,只要在特區政府架構內都應該宣誓,這是很合理的政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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