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3樓矮牆加警示欄杆 官嘆:差唔多接近真相
香港科技大學男生周梓樂死因研訊終畫上句號,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日前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團時,給予非法被殺、死於意外、死因存疑三個選項,並指出可排除周梓樂被人推落樓,倘陪審團考慮死於意外,即周梓樂誤以為3樓矮牆外有行人路而失平衡墮下,並不需要毫無合理疑點,只要此可能較其他選項高即可,最後才是存疑裁決,但法庭認為存疑裁決並不理想。不過,5名陪審團經逾15小時退庭商議,昨晚以4比1裁決周梓樂「死因存疑」,同時建議在3樓矮牆加警示欄杆。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高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表示,陪審團應該要審視所有證供,判斷哪一些為事實再作推論;不要選定某一選項後,再找證據支持有關選項的想法。
他指出,陪審團應首先考慮非法被殺是否唯一的合理推論,然後再思考是否死於意外。如果陪審團相信周梓樂是自己走上3樓誤當2樓,自己跨出石壆,想改變姿勢不慎失平衡跌下平台,便應裁定死因是意外。至於周梓樂跨出石壆的方法及墮下的姿勢如何,並非重點,此一選項的衡量標準比非法被殺低,只需考慮此可能性較其他選項為高即可。
針對死因存疑選項,高官表示,若陪審團覺得證據不足以判斷死亡情況,便應裁定死因存疑,並舉例說,如果陪審團相信周梓樂是由3樓跌去2樓低層平台,但不清楚因何事墮下,就屬存疑裁決,惟這並非理想的結果。
前日退庭商議6句鐘未有結果
3女兩男陪審團前日退庭商議6小時未有結果,昨晨繼續。高官提醒陪審團應盡量達成一致裁決,但若未能達成一致,亦接納3比2裁決。
陪審團下午曾向法庭查問兩個問題,即市民證人有否供稱知道停車場3樓矮牆外是中空,以及政府高級化驗師鄭郁棋指周梓樂墮地位置與石壆的橫向距離為1.3米,是以周梓樂身體什麼部位作為量度與石壆的距離。裁判官指,有一名市民供稱居於當區多年,故知道3樓矮牆外是中空,而證供僅指周梓樂墮地位置距離矮牆是1.3米,沒有提及量度詳情。陪審團還提出想翻看5段合共約30分鐘的錄影片段。
陪審團傍晚表示,仍在專家證人及結論之中「徘徊」。高官聞言提醒陪審團,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法庭也會接受大比數的裁決,又指若陪審團仍未能得出裁決,將會押後至周一繼續。至昨晚7時30分,陪審團最終以4比1裁定周梓樂「死因存疑」,並裁定周的死因是高處墮下,致頭部受傷。
陪審團並作出兩項建議,其中一個是關注點周梓樂跨過的3樓停車場矮牆,陪審團建議在尚德邨停車場3樓連接石牆位置,加裝欄杆以作警示,另外要更新閉路電視系統、作實時設定,以避免出現盲點。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裁決後,指本研訊「差唔多接近真相」,更嘆道:「如果(閉路電視)鏡頭高度高5度,時間轉向慢幾秒,或者真相就可以呈現。」
官盼時間撫平周父母傷痛
高官續說,明白周梓樂父母的傷痛會持續一段時間,雖然未必能解開所有疑團,但希望時間可撫平他們的傷痛,又感謝是案的陪審團,並豁免他們未來8年當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