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有序放寬個人資本項下業務限制,研究論證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
● 修訂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規定,取消年度購付匯額度限制,優化管理流程
● 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理財通」試點
● 選擇部分實力較強的證券公司開展跨境業務試點,發揮證券公司對外匯市場的積極作用
● 規範紅籌股企業境內上市管理,放寬其募集資金購匯匯出限制
● 進一步完善各類QDII機構額度發放規則;適時提高QDII總額度
● 完善企業境外放款管理
● 研究開展區域產權交易所代理跨境股權交易管理試點
● 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