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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田飛龍:香港需與國家配合健全涉外法制體系

2021-03-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強調,今後將充實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就此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正確認識到並堅持了依法涉外鬥爭的原則和方法,在多個關鍵領域行使國家立法權,逐步構築反制裁、反干預的國家法律體系,這是全面依法治國在涉外鬥爭領域的理性進步。下一步,中國涉外法律鬥爭的重點應當是強化在阻斷法和反制法層面建章立制。

近期以來,美國借香港等內政問題向中國發難,甚至啟動制裁官員個人等卑劣手段。田飛龍認為,美國對華新冷戰及拜登政府對特朗普政策的延續性,造成了美國干預中國事務、制裁中國機構與人員的基本法律和政策立場不會改變。

「我國目前的涉外鬥爭法律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田飛龍坦言,涉外法律應對通常涉及合規、阻斷和反制三個層面,中國既往法律在涉外的合規層面有較多的制度對標和積累,但卻是以信任和遵守外國法律尤其是美國法律確立的「國際標準」與制度規範模式為前提的。

他認為,美國以國內法強行制裁和干預中國,包括在涉港、涉台、涉疆、涉藏問題及中國高科技發展問題上的立法和制裁,破除了中國對美國法普適性與公正性的信任,使中國涉外法律鬥爭意識和行動逐步激發和成熟起來。中國下一步涉外法律鬥爭的重點應當是強化在阻斷法和反制法層面建章立制,之前的「不可靠實體清單」以及商務部的阻斷規章是初步的嘗試,但立法研究、論證和規範填補的空間仍然巨大。

相互配合 形成阻斷與反制法律體系

在涉港議題上,田飛龍認為,因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的原因,美國針對性的制裁可能會有所升級,英國、歐盟等西方核心盟友也可能有所立法和干預。他表示,在香港問題立場上,一方面,是堅持按照「一國兩制」和憲法與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正當行使中央管治權,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另一方面,還需要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涉外法律鬥爭的有關制度體系,需要形成國家和香港兩個層面的對外阻斷與反制法律體系,相互配合,形成鬥爭合力。

「香港已有自己的阻斷法,即《保護貿易權益條例》,但缺乏具體實施的意志、力量和經驗。」田飛龍說,在國家展開的保護國家利益與香港特區利益的涉外法律鬥爭中,香港完全可以根據其法律基礎和國際地位修訂升級有關涉外法制,與國家形成共同的涉外法網,對外國勢力的制裁和干預行為加以阻斷和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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