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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觀察】修法「減」與「加」 民主提質增效

2021-03-09

今年全國兩會繼續延續了去年的「精簡版」模式,儘管仍出於疫情防控的需要,但繼承了特殊時期留下的兩會「遺產」。借今年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東風,全國人大通過刪繁就簡、補白修邊,實現了中國特色民主制度提質增效的進步。

簡化審議法律案程序

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是規定全國人大組織制度、工作制度、運行程序等的基本法律。「一法一規則」迎來了施行30多年來的首次修改。其部分內容的修改不得不說是拜特殊兩會成功經驗之賜。去年和今年兩會,調整日程,壓縮會期,精簡高效,贏了各方讚譽。

刪繁就簡是全國人大修改議事規則的一大亮點。基於去年人大會議的一些改革舉措和經驗,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正草案簡化了立法程序。以往大會審議法律案的程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議表決稿-表決稿」這幾個環節,被稱為「三上三下」。現在,減少了草案建議表決稿的審議環節。再如,簡化常委會委員辭職程序,將以往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常委會委員辭職應當報經大會「確認」,修改為向大會「報告」,此類事項不再需要像以往那樣列入大會議程進行審議和表決。一系列措施有效精簡了立法議政程序。

「加法」填補全國人大制度設計空白

除了「減法」,「一法一規則」的修改也通過「加法」填補了全國人大制度設計的空白。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改草案增加規定對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其主任的質詢、罷免制度,以體現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強化對監察委員會的監督。並增加規定,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應當與代表聯繫溝通,充分聽取意見,認真研究辦理,及時予以答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應當予以公開。這些條款無疑為公權力部門積極回應中國民意訴求強化了剛性約束。

「一法一規則」的修改亦對全國人大相關機構的職權「修邊」,作出了更加清晰的界定,這是一大亮點。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看來,草案對專門委員會的職權增加規定,例如,增加規定財政經濟委員會對國務院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規劃綱要草案、預算草案、中央決算草案及相關報告和調整方案進行審查,向大會主席團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結果報告等。這些無疑將加強全國人大的民主監督職能。

加強會議公開和信息化建設

對於「跑兩會」的中外記者來說,「一法一規則」的修改也帶來了福音。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正草案中,加強了會議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包括大會秘書處可以組織代表和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接受新聞媒體採訪;代表團可以組織本代表團代表接受新聞媒體採訪;大會全體會議可以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進行公開報道等。這有利於增強人大會議的公開性、透明性,能夠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過去,中外媒體記者要早早起床,提前數小時到人民大會堂前排隊,只為搶先拿到會議資料,最快時間發稿。這次草案增加規定全國人大會議利用信息技術,推進會議文件、資料電子化。今後記者們自然不用如此辛苦,大會開始時,媒體可以通過官方網站記者服務區下載電子文本。●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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