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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選民登記冊 三式「組合拳」防濫用

2021-04-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完成逐條審議階段,並訂於本周五進入審議修訂條文程序。昨日會議多位議員關注查閱選民登記冊的安排,要求當局進一步收緊限制,以防濫用。特區政府代表表示,政府有三部分的「組合拳」以防濫用,並強調選民部分個人資料會被遮蔽,措施可有效保障選民。

《條例草案》建議明年5月1日起,只會讓「指明人士」查閱立法會選民登記冊資料,而「指明人士」包括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用戶者、曾在先前選舉獲得相關資料的團體或組織、曾在先前選舉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代表團體或組織,以及公開宣布有意安排代表參選的團體和組織。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鑑於香港沒有政黨法規管政黨運作,當局又如何確認查閱人士的身份?立法會九龍東議員謝偉俊亦指,若要防範「黑記」或別有用心之徒透過查閱選民登記冊內的資料「搞鬼」,應收窄查閱選民登記冊的範圍,否則當局做了連串工夫,最後卻漏洞處處,毫無阻嚇作用。

委會員主席廖長江也提出,任何人只要宣布參選,便可以公然索取選民登記冊內的資料,容易被濫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時表示,除條例草案所訂的內容,當局也會盡量收窄查閱的範圍。至於若利用公開宣布或派員參選的手法查閱選民資料,他說,查閱者亦有成本,一旦宣布參選,便需要申報選舉開支,以及要受到選舉法例的規管。

索料須簽聲明 只作選舉用途

他說,政府有三部分的「組合拳」以防濫用,包括領取資料人士須提供身份證明,以及簽署表格,聲明資料只作選舉用途,如違反選舉用途會有相應罰則。他續指,選民部分個人資料亦會被遮蔽,例如查閱者無法看到選民全名,強調措施有效保障選民。

此外,鄧忍光表示,直到目前為止,約有兩三百間傳媒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內的登記用戶,當中30間為網媒,一些欠缺採訪記錄或自稱「公民記者」人士,均不被接納為政府新聞處登記用戶,若發現有傳媒濫用查閱選民登記冊權利,新聞處可以取消其用戶登記。

工聯會麥美娟關注,在處理選民登記時,會接納什麼文件作住址證明,希望選舉事務處可彈性處理,鼓勵市民登記做選民。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江嘉敏指,除水、電、煤單外,當局接納3個月內的銀行單及電話單等,市民簽署聲明後,亦可使用同住者的住址證明登記做選民,另外若提交申請時未能提供住址證明,也可稍後再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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