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8月11日大批黑暴在全港各區大肆破壞,當晚超過200人包圍沙田警署投擲硬物,警方翌日凌晨拘捕7人,事後控以非法集結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其中24歲助理工程師承認非法集結罪,獲准保釋至案件審結後再處理求情及判刑,其餘6名被告今日續審。
7名被告依次為報稱無業的區嘉偉(25歲)、公務員李子豪(26歲)、甜品舖侍應葉盛富(22歲)、助理工程師楊基樂(24歲)、文員蔡承志(23歲)、運輸工人何皓賢(25歲)及女學生林嘉慧(1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12日在沙田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當中楊基樂昨日認罪後被新增宵禁令作保釋條件,保釋金額由3,000元增至2萬元。
另外,同案被告區嘉偉及葉盛富另涉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區嘉偉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襲擊警員楊竣然。
林嘉慧另涉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控方昨日下午於庭上播出多段由警方拍攝及媒體拍攝新聞直播片段,顯示警方驅散及制服暴徒,拘捕各被告的情況。
案情指,前年8月11日晚上11時許,超過200名黑暴於沙田警署外聚集,部分人戴面罩,投擲硬物,以鐳射筆照射警署外防暴警眼睛,並架設路障堵路。警方警告無效後發射三次催淚彈,但仍有十多人於行人天橋下聚集,繼續以鐳射筆射向警署,並高呼修例口號。楊基樂曾以鐳射筆照向兩名警員眼睛,令他們視線模糊。
警方於12日凌晨1時許突擊驅散示威者,拘捕多人,當中楊基樂被捕時被搜出身上有一把電筒及3包生理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