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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內地客墮倫敦金騙局失2.36億

2021-04-28
●警方破獲2.36億元倫敦金騙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警方破獲2.36億元倫敦金騙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本港一間金融公司透過內地中介舉行倫敦金投資講座,以低風險、高回報甚至保本的噱頭不斷向投資者「洗腦」,誘騙他們簽授權書及交出戶口密碼,由騙徒操控戶口,結果騙徒高頻率胡亂交易賺取行政費及輸光客戶資金,116名內地客損失2.36億港元,最大宗個案損失約1,300萬元。警方長時間調查搜證後,於前日採取「神弓」行動,拘捕涉案的金融公司董事等7男女,凍結約7,783萬元資金。這是首次揭發本港倫敦金騙徒透過內地中介公司犯案。警方提醒投資者,場外交易的倫敦金並沒有特定法例規管,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市民在入市買賣前,應了解涉及風險,做足功課及諮詢專業意見。

警拘7人凍結7783萬資產

警方拘捕5男2女(35歲至76歲),包括金融集團公司負責人、董事及公司賬戶持有人,其中一人是長居香港的法國人,全部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被扣查。行動中,警方搜查倫敦金公司位於中環和長沙灣的辦事處,以及被捕人的住所,檢獲約83萬元現金、一批電腦、手提電話、銀行記錄及公司文件等,凍結該公司賬戶內7,700萬元資金。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港金融企勾結內地中介犯案

警方調查顯示,騙徒透過內地的資產管理公司作代理中介,在內地舉行投資講座及作出虛假陳述,包括聲稱相關投資低風險、有13厘至27厘高回報等,吸引內地客戶投資倫敦金。騙徒更誘使苦主將網上投資戶口名稱及密碼交予中介公司,及把投資款項交由中介存入投資戶口,又誘使受害人簽署同意書授權內地中介操控戶口。

該投資計劃由2013年至2018年進行。調查發現,內地中介替苦主投資的交易有三個不尋常地方,包括高槓桿、高頻率交易及大量不符合投資邏輯的買賣。

高槓桿交易令受害人於金價有些微變動都會損失大量金錢;高頻率交易是指在金價無明顯上落的情況下,公司為受害人作大量無意義的買入賣出動作,導致受害人需要承受大額行政費;不符合投資邏輯的買賣,是指市況高時買入,市況低時賣出,令受害人於短時間內損失所有金錢。

案中共有116名內地受害人,大部分投資兩年,被騙徒「輸光」賬戶內所有資金,最大苦主是內地一間貿易公司60歲經理,在兩年內損失1,300萬元。

116名受害人透過兩名本地律師報案後,警方逐一聯絡各受害人,並對涉案公司進行財富調查及資詢投資專家意見,經較長時間深入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梁巧明昨日提醒,投資者進行倫敦金與貴金屬投資時,要留意投資公司背景及投資風險,謹慎三思,多與家人朋友討論及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在簽署投資文件時,要了解文件細節,切勿輕易簽署授權書,授權第三者代自己進行投資交易。

同時,投資者切勿向第三者透露網上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當收到戶口月結單時,應核對交易記錄,如發現任何懷疑未經授權的交易,應盡快向有關公司了解。如有親友希望在港投資,要多留意公司或中介背景,不要因為公司裝潢、排場或熟人推介而輕易信人,如有不了解應向監管機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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