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德福「和你SHOP」非法集結6人罪成

2021-05-23
●有蒙面暴徒在德福廣場內發起所謂「和你SHOP」,店舖紛紛拉閘避禍。資料圖片●有蒙面暴徒在德福廣場內發起所謂「和你SHOP」,店舖紛紛拉閘避禍。資料圖片

官批針對警員辱罵超越界線 判刑須具阻嚇性

受攬炒黑暴洗腦的一幫青少年,前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發起所謂「和你SHOP」,展示「光時旗」遊走商場,防暴警驅散時被咒罵、襲擊。包括7名未成年者在內的10名「攬炒黨」,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其中兩人已於早前承認襲警罪。案件經審訊後,其中6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屈麗雯表示,非法集結及襲警均屬嚴重罪行,而集結者針對警員辱罵,已超越界線及具攻擊性,造成騷擾及恐慌,判刑須具阻嚇性,遂判其中一名被告監禁4個月,其餘入罪者正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或要求覆核定罪,案件押後至6月4日判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麥梓希(17歲)、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倉務員)及林志鑫(20歲),當年犯案時年齡最小的只有14歲,10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案情指,10名被告於當晚7時35分至57分之間,在九龍灣德福廣場內行走、叫囂及唱歌,導致店舖關門。當警員23262和警員23376分別在九龍灣港鐵站C出口外,截停第九被告劉家浩及第十被告林志鑫時引起眾人圍觀及混亂。其間,第一至第三被告被指襲擊警員50970,導致他左前額和左肩膊觸痛,而第二被告楊傑朗早前已承認了一項襲警罪。第五被告16歲男生另被控在德福廣場一期地下G26舖外襲擊警員24804,也在開審前承認控罪。

裁判官屈麗雯昨日在裁決時指出,無論是公眾還是私人地方,示威權利皆非絕對。當示威行為超越了法律的界線,相關人等有可能被起訴「非法集結」。當日,遊行隊伍在到達九龍灣港鐵站C出口時,示威者對警方的行為變得具攻擊性,包括叫囂及辱罵,其叫囂行為已構成非法集結。

三被告展「青蛙」 煽動他人集結

首被告、第三至第五被告在示威者與警對峙的時候,選擇留在現場未有離去,並展示同一隻「青蛙公仔」的產品,具有共同目的集結在一起,目的就是鼓勵他人參與集結。雖然第九被告及第十被告爭議控方可能「拉錯人」,但法庭裁定兩人確有在港鐵站C出口出現,並做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屈官最終裁定首被告、第三被告麥梓希、第四被告丘澤、第五被告、第九被告劉家浩及第十被告林志鑫共6人非法集結罪罪成,而楊傑朗、16歲學生、15歲學生和李偉鴻則因未能從影片中穩妥地辨認和可能僅僅是圍觀者,裁定該4人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屈官判處林志鑫判監禁4個月,考慮到林已還柙逾百日,料林毋須重返監倉服刑。至於首被告、第三被告及第五被告則申請覆核定罪,其餘被告則押後判刑。由於法庭認為受襲警員的證供不可靠,遂裁定首被告及第三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罪成被告中,有3人要求裁判官覆核定罪,法庭押後至6月15日處理他們的申請。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