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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47人顛覆政權案轉高院處理

2021-06-01
●戴耀廷等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圖為4月底戴耀廷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前往法院。 資料圖片●戴耀廷等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圖為4月底戴耀廷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前往法院。 資料圖片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7月「35+初選」的攬炒派政棍,包括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等,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高等法院,獲准於7月8日再訊處理交付程序。辯方則要求控方釐清控罪元素,以及披露被告的犯案角色,否則難以就是否認罪向被告給予法律意見。蘇官最終未有下令控方披露,明言辯方若有任何查詢可直接去信向控方提出。●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代表被告戴耀廷的大律師張耀良,以及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陳詞指,控方按例應在交付程序7天前將檢控文件夾交予辯方,惟兩人憂慮7天不足以讓辯方準備答辯方向,因為香港國安法是一套嶄新的法例,控罪嚴重,而有關控罪元素的指引非常貧乏,要求法庭下令控方向辯方披露,以及給予更多時間讓辯方準備答辯。

惟蘇官指若辯方認為時間不夠,可去信法庭申請。至於是否下令控方要向辯方披露本案控罪元素,蘇官認為沒必要,控辯雙方若有爭拗,理應交由原訟庭處理。祁志續指,若被告無法在提訊日答辯,則無法獲得認罪的三分之一刑期認罪扣減。

官指無法例須告知犯案類別

另代表被告岑子杰、梁國雄及岑敖暉的大律師黃宇逸亦向法庭指,希望控方在提訊日前披露三項事宜,包括案件是否閉門聆訊、案件是否沒有陪審團參與審理,以及被告的犯案角色到底是首要分子或是罪行重大的被告、積極參加者,抑或是其他參加者,強調這些資訊對被告是否認罪有莫大關係,亦與最高刑期有關,直接影響他們的答辯方向。

蘇官則指,法例只要求控方披露證人供詞等文件,沒有法例規限控方必須告訴辯方被告犯案的類別,法庭難以作出相關命令。

另外,袁嘉蔚及趙家賢昨午申請保釋,蘇官在聽取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狀祁志陳詞後,拒絕批准保釋。至於趙家賢的保釋申請則押後至今日下午處理。此外,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顯示,將有9名被告今天(6月1日)及明天(6月2日)分兩日申請保釋。其中5人包括劉澤鋒、鍾錦麟、吳政亨、吳敏兒、余慧明今天再提堂,另外4人包括譚凱邦、陳志全、范國威及王百羽則在明天再訊,俱由蘇惠德處理。

47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黃碧雲、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朱凱Y、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鬖J、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履行職能。

由於47名被告中,早前只有11人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獲准保釋,昨日可自行到庭,其餘36名被告須由多輛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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